力行恩道-813期

與主內青年談婚姻問題(一)

(摘自蔡貞《攜手同行》,1985年07月,棕樹出版社發行)

如何做,才合乎神的旨意?有些青年認為主耶穌都用極柔和的言語教訓人,使人易於接受;探討婚姻問題時也應該用客觀的方法來分析,免得引起反感。但我們是否注意到,當時並非所有人對主的教訓都表信服,有許多人總站在敵對的立場。而主教訓人有個原則:對虛心聽教訓的人,祂使用最柔和淺易的比喻教訓人;對敵對的人,卻毫不客氣。 (joy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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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民國六十八年四月二十四日,參加了「婚姻問題」討論會;他們對教會刊物所刊載的婚姻文章紛紛提出寶貴的意見。

首先,謝謝某校園團契坦白地道出了青年的心聲。筆者認為這些心聲可能也是目前真教會許多青年對婚姻問題的心聲,因此,決定在本書中與青年共同討論此項問題。

在主面前,我們一律平等,並沒有「特權」或「權威」的存在;長執與年長的同靈,只不過是比各位青年提早來到世上而已;但是主卻把領導下一代的重任交給他們了。他們為了保護下一代的靈性日益茁壯,不惜付出最大的愛心,憑著自己過去的經驗,努力為青年指出他們認為最好的一條正路。

不過,青年因為缺乏經驗,有時難免嫌棄主內長輩流著血汗為他們所舖的道路;認為這條路太陳舊、不雅觀,走起來感覺不舒服。如果青年拒走這條圍上了安全欄杆的小路,而自行修築自認合乎時代的寬敞大道,對教會而言,未必是「福」;從此,年輕的一代與年老的一代說不定會分道揚鑣。教會若分化,神的靈豈會再與我們同在?不過感謝主!真教會的青年畢竟是可愛的,他們會隨時對主內的長輩道出自己的心聲,使教會內永遠產生不了代溝;使魔鬼無機可乘;使神的靈運行在祂的家。

我們研討一個問題時,既不能有「專制」的存在,也不宜有所謂「民主」的制度;因為這些,往往都出自「人意」。大家共同尋求答案的方向只有一個──如何做,才合乎神的旨意?底下試就部分青年的看法予以提出,並陳述長輩的看法,俾能於主裡在婚姻觀上,獲致意念的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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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心聲(一)

『婚姻文章向採傳統的壓抑方式,以及近乎古老的教條方式;有些時候舉了個例子,然後就下結論:「你看…...這就是…...的不幸結果。」這種語氣往往令人起反感;一是太主觀(雖然是實例);一是有的人或許曾處於此情況,而其結果並不如此糟糕。這種語氣也令人產生誤解,認為非如何不可(很硬性的規定);其實,經由自由交往,而獲致美滿婚姻的,並不乏其例。論一事時,不妨客觀地加以分析;勿主觀地論斷。雖然均是實例,但仍是一例而已,並非每樁均如此。盼能面面顧到,客觀地探討,以疏導的方式建立正確婚姻觀。主耶穌在世傳道時祂都以柔和的言語教訓人,使人不起反感,容易接受;我們應效法主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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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不斷地在動盪不安中蛻變著,每一個民族都或多或少地失去了文化中的自我。而我們屬靈的亞伯拉罕子孫,在真道上卻始終堅持著對本身傳統的不渝信念。

為了持守純正的信仰,有時古老的教條方式,不但教人得益處,還必須貫徹到底呢!教會之所以能夠蒙受恩典,需要完全根據聖經教訓,遵守神的聖約,不隨便廢除安息日,而改守星期日;嫌現代人在河裡接受洗禮不成體統,而改為點水禮;認為跪著用靈言禱告失去文明人的體面,而改成坐在椅子上斯斯文文地悟性禱告。假如我們也隨時代的潮流,廢除「不雅」的傳統條規,我們能確保聖靈不會像離開往昔無數俗化的教會一樣的離我們而去嗎?

在婚姻的方式上,「自由挑選」並不是聰明的二十世紀人類所創;早在創世記第六章就出現了。教會希望青年在未達婚齡時不要私自談感情,等到可以談婚嫁的時候,才經兩個管道在主內找尋對象:①經介紹人介紹後在雙方父母的同意之下交往看看是否合得來,②若有中意的對象,告訴能信賴的同靈或父母,透過介紹人正式向雙方家庭提親,若對方同意就交往一段時間。這兩種方式與「自由挑選」所不同的地方,就是在雙方父母同意之下交往,且不是培養感情,只是一段時間的溝通與觀察是否合適,若覺得不合適,還是透過介紹人,向對方表示不願意再繼續交往下去。

有些青年認為主耶穌都用極柔和的言語教訓人,使人易於接受;探討婚姻問題時也應該用客觀的方法來分析,免得引起青年的反感。但是我們有沒有注意到,當時並非所有的人對主的教訓都表信服,有許多人總站在敵對的立場。而主教訓人有個原則:對虛心聽教訓的人,祂使用最柔和淺易的比喻教訓人;對敵對的人,卻毫不客氣。如:豬不配戴珍珠;在論法利賽人的七禍裡,祂用最嚴厲的語氣,把法利賽人指責得一無是處(馬太福音二十三章13-36節)。我們為什麽會感到主耶穌的教訓非常柔和?因我們都是虛心的群眾,百分之百的接受了主耶穌的意見。教會的婚姻方針與主張,對於同意的青年而言,覺得並沒有什麽不對;但在反對者眼裡,因意見不合,所以有許多疑問。如:「擇偶的方式」,反對者認為婚前不能花前月下縱情的談戀愛,要等到婚後才盡情的去愛妻子,那簡直是不近人情!

兩者之間,觀念既然完全不同,任憑以什麼樣的措詞,想讓反對者覺得「客觀」,根本是不可能的。

一篇文章,常因讀者思想的差異而生不同的反應;有些青年認為這種婚姻觀太落伍,但有些卻可藉此找到了行為的方向。許多已婚者更是起了共鳴。有位姊妹還埋怨,假如自己在婚前能看到此類文章,自己絕不會選擇目前的婚姻(嫁未信主的他婚姻生活很糟)。她熱心勸弟、妹多看教會有關婚姻的書,以免步自己的後塵。若換個方向,寫一些如何在主內交朋友、找尋伴侶之類的婚姻專欄,必受大多數青年的歡迎;但這種「指導」,不知會害多少青年陷入不可自拔的深淵,製造多少紛亂!我們寫文章,必須對整個教會負責,更要遵守一個原則:討主喜悅,非討人喜悅。

另者,我愛拿「小孩玩火」來比喻主內青年的戀愛。因青年對「愛情」無經驗也無正確的觀念,正如「小孩」;愛玩火與戀愛有其相似之處:有刺激性(成功時)與毁滅性(失敗時)。小孩玩火不一定會失敗,但終究是危險的。為了使小孩明白玩火的危險性,必須引一些少數失敗的例子,特別強調說:「你瞧,這就是玩火的結果!」對那些成功的例子,卻不用啓口。那些曾經玩火成功的孩子,或許會因而起了反感,指責指導者成見深,不應用傳統的壓抑方式來禁止;為了不傷成功者的心靈,應該說話要客觀,有彈性,譬如說些:「玩火很危險,大家最好不要玩;不過玩火不一定會失敗,也有不少成功的例子。所以若是想玩火,請你要特別小心,免得發生災害。」這種指導方法,一定會被孩子們所樂意接受;但可以想像得到其後果──無知的孩子們必定前仆後繼,不知會給社會製造多少麻煩與災害;有些玩火者甚至葬身火坑。如此,這位指導者當如何向社會交代?

雖然有許多戀愛結婚成功的例子,但是自由交往的人,無人敢斷定交一次就會成功;因為若不是神所配合的人,感情再怎麽好也難免有發生變卦的時候,如此則絕對成不了夫妻。我們不能看到別人成功了,就以為自己也一定會成功。請捫心自問,在婚禮那天,站在身旁要與你在神面前結為一體的新郞或新娘,你希望自己是第一個被他(她)所愛的人嗎?或希望他(她)是曾經愛過別人,甚至「身經百戰,傷痕累累的老弱殘兵」?若是希望前者,那麼,是否自己也該為另一半在婚前保守自己的心?

三十年前,一位與我在同一機構服務的姊妹,也是從小一起在教會長大的好友,因與未信主的男孩戀愛,發生感情困擾,而服毒自殺。她在臨終時所表現的懊悔的神態,令我心碎。當時,我受到無比的心靈創傷;至今每當回想,傷口還會滴血。我常感遺憾,當時為什麽教會沒有人在這方面給予青年特別的指導......?也許這件事在潛意識裡,成為我今天提筆為青年寫此書的動機吧!或許因我在這方面有過痛苦的閱歷,所以提到此事時,語氣會情不自禁地加重;但是青年因無此經驗,不太肯相信,所以他們的感受是「危言聳聽」。不過,我們都希望過去所發生過的悲劇與過錯,最好永遠不要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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