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恩見證-260期

數算主恩

(摘自真耶穌教會台灣傳教七十週年紀念叢書《蒙恩見證集8》,棕樹出版社發行)

「耶穌為我而死,為了報答祂,我應成為祂的信徒」,這是存在於秀玲心中的念頭,更在一次的讀經中,因為讀到大衛王為耶路撒冷求福的詩而深受感動,覺得需要到教會聽道。第一次因為不是聚會時間而未進入教會,第二次在決定到教會又改變初衷後,神如何帶領她進入真耶穌教會聽道呢?如何讓站在教會門口猶豫的她,鼓起勇氣踏入會堂呢? (靜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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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恩者:李秀玲,屬真耶穌教會馬來西亞檳城教會。

哈利路亞!奉主耶穌聖名作見證:

感謝主的帶領,使我偶然在友人的詩歌集裡見到外教會的聖誕歌,心裡很受感動,心想:耶穌為我而死,為了報答祂,我應成為祂的信徒。神的工作確實奧妙至極,祂竟在我這罪惡的女孩身上動了這善工;那時我從未聽過聖經道理,對真神更是毫無認識,但神一直保守我這念頭。

一次在家讀經,讀到大衛王為耶路撒冷求福的詩,極為感動,覺得需要到教會去聽道。

第一次到教會,因不是聚會時間而未入,再次前往是1979年8月31日。那天下午,本打算買書後順便到外教會走走,但後來卻改變初衷,在回家途中,忽然覺得對不起主耶穌,因我曾答應要到祂殿去;於是我下定決心,要到真教會去聽道。

那天我想進入教會,卻猶豫不敢走進,於是我看到天邊出現一個光亮潔白的十字架,我心想:若能再看一次該多好!神果然再開恩讓我看到了。於是我勇敢倍增,便進入了會堂。經過多位姊妹向我見證,使我認識了真神和聖靈。第二次禱告時,聖靈感動我,使我自知理虧,為罪流淚。

慢慢查考道理後,使我明白且深信真教會是末世的方舟,故我極樂意遵守聖經的道理。第一次參加真教會的聖餐禮時,唱詩297首「為主我立何志?」再度受感而淚流滿面,自問:為主我立何志?

曾有一次為了遵守主的教訓,不吃祭偶像之物,與父親發生爭執。感謝主!最後終得父親的諒解。

於檳城的靈恩會時,蒙神賞賜寶貴的聖靈。1981年4月18日,我接受了主寶血的大水洗和洗腳禮,已在靈裡成義了,從此我就不是舊日的我,求神憐恤、引領,使我能走在主道上不偏左右,並求神為我造一個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願神愛激勵、聖靈引導,使我們都能在行為上稱義。

願榮耀歸主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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