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恩見證-312期

二丈高樹上,掉落體無恙

(摘自真耶穌教會台灣傳教七十週年紀念叢書《蒙恩見證集9》,棕樹出版社發行)

聖經:「生命在神手中,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使徒行傳十七章28節)」一個六十多歲的人,由二丈高的樹上掉落,竟剛好掉在最安全的地方。若不是神保守與看顧張添進,他怎能有這麼大的平安呢?讓我們一起來看他的見証吧! (沛恩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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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恩者:張添進見證 羅振聲代筆

奉主耶穌聖名作見證:

我姓張名添進,家住虎尾鎮平和厝光復路,民國五年出生,今年六十六歲;在去年年底(一九八O年),在斗南到虎尾的公路邊,發生一件奇妙的事,願一切榮耀歸給主耶穌的聖名。

因我家在公路邊,僅有一小小的庭院,我是農夫,每年割稻後,就充份利用這庭院為晒穀場。去年年底第二季水稻收成後,照樣在庭院晒穀,但因面臨冬季,太陽熱度不夠,就得盡量吸收陽光;此時,發現庭院左邊有一棵二丈多高的樹,頂端分出三根樹枝,生長在公路與水溝中間的硬地上,擋住了上午的陽光,因此,我就爬上樹頂端,打算將那三根樹枝鋸掉。可是,在樹頂上我竟昏了過去,就從樹上掉下來,如何跌落全然不知,只知我醒來時,是躺在水溝裡,水溝約一尺深,三尺寬,沒有水,僅夠容身,溝底前有石頭後有竹子,而我躺臥的地方正好有比較細軟的砂土;起來後,除了胸部稍微疼痛,手臂有一點樹枝的擦傷外,全然無恙;兒子從台北趕回,特地帶我到台北檢查,腦部內臟皆沒有問題,感謝主!

生命在神手中,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使徒行傳十七章28節),神還要留我的生命。因此,在許多的不可能當中,我卻有可能地繼續生存下去,若我落在硬地上,或身體稍微偏差,必死無疑;走路跌倒都有可能腦震盪,何況將近七十歲的老人從二丈多高的樹上掉下竟沒有問題,「神是我們的避難所,是我們的力量,是我們在患難中隨時的幫助。」(詩篇四十六篇1節)。若我手臂稍微張開,必打在溝岸,後果不堪設想;或是溝底有一點硬竹片,必有嚴重的傷害……感謝主!這些都只是感恩上的揣摩,全不臨到我身上。

筆者按:聽了張弟兄的見證,更使我深信「耶和華使人死,也使人活」,若神還要讓我存活,保護我的並不打盹,雖然行過死蔭幽谷也不遭害;若神要召我回去,年輕力壯皆有可能突然離世。所以,只要對生命的意義有了肯定的認識,對來生的盼望有了肯定的把握,一切出於神,我就默然不語,無憂無懼,不因怕死而成為奴僕,享受到靈裡超然的喜樂與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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