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百步蛇咬傷、毒性竟未發
(摘自真耶穌教會台灣傳教七十週年紀念叢書《蒙恩見證集14》,棕樹出版社發行)
木福為主作工時,被一條毒性猛烈的百步蛇咬傷,隨即叫了一聲「哈利路亞!」但他心中並無恐懼,仍繼續作工。晚上吃飯完,信徒繼續為木福禱告,眾人就寢後,他又獨自禱告。隔天早晨他再度查看傷口,眼見並未腫脹和出血,滿心感謝。 (小莉莎 摘要)
蒙恩者:李木福見證 劉正州 筆錄
哈利路亞,奉主耶穌奉聖名作見證。
我姓李,名木福,家在台東縣長濱鄉忠勇村,會籍屬於忠智教會。
1971年10月18日至19日,本地教會約有20位靈胞,同往靜埔砍伐野林,以便栽種梧桐樹,所得工資則全歸教會;為了報答主恩,我也樂意有分於這項奉獻。要砍伐的地方野草繁茂,故須先用小鐮刀除草。正當一邊工作,一邊與同靈們談笑之時,忽然左邊小腿被一條蛇咬了一口,我即時叫了一聲「哈利路亞!」那時,大約是上午10點左右。
同靈們說,那條蛇是毒性猛烈的百步蛇。我心裏卻沒有什麼恐懼,只以「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詩篇五十篇15節)的聖言為安慰,而將自己的生命交託給神。
因為路遠,無法取藥,就這樣一直讓它流血,直到自然止住。被咬傷的地方雖然有一點發腫,我卻不把它當作一回事,繼續工作下去。到了下午5點左右,我們回到臨時蓋的草房去了。當天晚上吃飯後,同靈們都懇切的幫助我禱告,約有半小時之久。他們禱告完,我還獨自繼續禱告著。由於整天勞動,身體十分疲倦,禱告後就睡覺了。
次日天亮,我察看被咬的地方,卻未再出血,也沒有腫脹。這一天,我照常整天工作,直到下午5點才回家。這次體驗,使我想起一段主的應許來:「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手能拿蛇……」(馬可福音十六章17-18節)。感謝天父的保佑。願榮耀歸與主耶穌基督的聖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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