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與行
(謝順道撰,摘自謝順道著《餅碎集》,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要遵行主的話,並不困難。只要下定決心,加上聖靈的幫助,就能如願了。 ( 摘要)
「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羅馬書二章13節)
聽律法的目的,在乎遵行;遵行的依據,乃由聽而來。若不聽,則行而不正;不行,則聽而無益。所以雅各說,單單聽道而不行道的,是自己欺哄自己;就像人對著鏡子看自己本來的面目,走後隨即忘了他的相貌如何。因為他雖然知道自己的缺點,卻不想改正過來。
律法是神賞善罰惡的依據。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當神施行審判的時候,祂所要問的,並不是聽了多少律法,而是行了多少。
信主以前,無論如何虔誠遵行律法,或熱心行善,都不能蒙神稱義;因為再善良的人也有過犯,想靠律法稱義的,反而會被律法定罪。但信主以後,卻要遵行主的吩咐,以顯明真實的信心來;因為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人稱義不是單靠著信,也是因著行為。
聽了主的話就去行的,是把信仰建立在基督的根基上,無論遭遇任何試煉或試探,都不至於被打倒。他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總不倒塌。反之,聽了主的話卻不去行的,則好像把房子蓋在沙土上,稍受考驗就倒塌了。
要遵行主的話,並不困難。只要下定決心,加上聖靈的幫助,就能如願了。保羅由「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進到「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的境地,不是可以說明這項事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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