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救的福音
(摘自《生命之道》,1967年3月,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一般人對「福音」的粗略概念,就是指好消息、可以讓人改善現況。而信耶穌的人所聽的道理,稱為「真理的道」,也叫做「得救的福音」。人為什麼要得救?這又是一個耐人尋味的問題,就如同上一篇<罪是什麼?>所言,世人都犯罪--故意不認識神,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嫉妒、兇殺、……,而尋求天地這位造物的主,敬畏神、謹守祂的誡命,則是人所當盡的本分。靠著祂,除了今生得平安,來生也能得想豐盛的福氣。 (幸運草 摘要)
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祂,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以弗所書一章十三節──
信耶穌的人所聽的道理,稱為「真理的道」,也叫做「得救的福音」;凡是在耶穌基督裡接受這福音的人,都必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反面說:凡是不能使相信的人受聖靈的教會所傳的道理,就不是「真理的道」,也不是「得救的福音」了。這是無可置疑的事實,也是一個最嚴重的問題!
一、人類為什麼需要得救?
一個被判決死刑的囚犯,腦海裡所盤旋著的問題,是自由和生存,並不是名利和權勢。因此,若設有一個仁慈的人,願意背負他的罪,代替他受死,使他蒙了特赦,得以出死入生,他不知道將如何的感激和高興呢?
古時做奴隸的人,一輩子從屬於主人,只有辛勤服役的義務,並沒有自由行動的權利,其最大的盼望,則莫過於早日獲得自由。因此,設若有一天,他果真被釋放,實現了他所意料不到的美夢,他不知道將如何的快樂呢?
經上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三章23節)。又說:「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馬書五章12節)。「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六章23節)
自從始祖犯罪以來,人類就都陷在罪裡了。就是:故意不認識神,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纔毀、背後說人、怨恨神、侮慢人、狂傲、自誇、捏造惡事、違背父母、無知、背約、無親情、不憐憫人(羅馬書一章28-31節)等罪。
其終局就是「死」,進到「蟲不死,火不滅」的地獄裡去受永刑(馬可福音九章48節;馬太福音二十五章46節);正如被判決死刑的囚犯,時候一到,則非死不可一樣。因為敬畏神,謹守祂的誡命,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傳道書十二章13節)
保羅曾自白他尚未信耶穌以前的情形說:「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願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作的。」(羅馬書七章14 、18-20節)。主耶穌也說:「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約翰福音八章34節)
世人之所以知善不能行,知惡不能改,並不是由於不願意;乃因早已賣給了罪做奴僕,沒有棄惡從善的自由所致。正如做奴隸的人,除了一生從屬於主人,忠誠服役於主人之外,並沒有屬於自己行動上之自由一樣。
在這種情形之下,人必發出一種絕望的聲音說:「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馬書七章21、23、24節)。
世人都有與生俱來的「原罪」(詩篇五十一章5節),也有因肉體軟弱而犯的「本罪」(羅馬書八章3節);並且罪的終局就是「審判」(希伯來書九章27節;羅馬書二章6節);審判的結果就是「永死」(啟示錄二十一章8節)。就是人類之所以需要得救的根本原因!
二、當怎麼行才能得救?
那麼,有罪的世人要怎樣行才能得救呢?
五旬節的時候,從各國回來耶路撒冷守節的猶太人,一聽見彼得的見證便覺得扎心,而急切問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使徒行傳二章37、38節)。主耶穌當日差遣門徒去傳福音的時候,也囑咐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馬可福音十六章15、16節)
從此可知,悔改信耶穌,並且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使罪得赦,是得救的開端了。耶穌之所以能使信祂的人得救,乃因:
(一)祂自己無罪,卻代替世人的罪(哥林多後書五章21節;羅馬書五章8節);
(二)祂曾凡事受過試探,卻一一得勝,沒有犯罪(希伯來書四章15節;二章18節);
(三)祂曾為罪人而死,卻戰勝了那掌死權的魔鬼(希伯來書二章14節;使徒行傳二章24節)。
至於洗禮之所以能洗去人的罪(使徒行傳二十二章16節),乃因:
(一)耶穌的血有洗淨人的罪,叫人被稱義的功能(約翰壹書一章7節;羅馬書五章9節);
(二)賴乎聖靈的見證,洗禮用的水,足以顯出耶穌的寶血之功能(約翰福音十九章34節;約翰壹書五章6-8節);
(三)耶穌藉著聖靈,把赦罪的權柄付託給施洗者(約翰福音二十章21-23節)
保羅在絕望中發現了基督說:「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羅馬書七章25節)。「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馬書八章1、2節);又對那些已經信耶穌的人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加拉太書五章16節)。
「祂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提多書三章5節)。神也藉著先知以西結應許祂的子民說:「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以西結書三十六章26、27節)。
哈利路亞,感謝神!神的慈愛何其豐盛,神的救恩何其奇妙!因為祂不但要藉著重生的洗,洗去我們的一切罪孽,稱我們為義,救我們出死入生;並且要藉著聖靈的能力,將我們安全更新,使我們在基督裡蒙釋放,不再做罪的奴僕了。
三、得救的人有什麼憑據?
路加福音二章四十二節至四十五節記載:主耶穌十二歲的時候,祂的父母按著節期的規矩,帶著祂上去耶路撒冷守逾越節;既守滿了節期就回去,卻不知道孩童耶穌仍舊在耶路撒冷,而以為祂在同行的人中間。走了一天的路程,知道耶穌不在他們中間,就在親族和熟識的人中找祂;既找不著,就回耶路撒冷去了。
有些基督徒,明明耶穌不與他同在,他卻以為耶穌和他同在;明明尚未得救,他卻以為他已經得救,明明尚未受聖靈,他卻以為他已經受了聖靈。人的糊塗,可謂莫此為甚了!因為這些問題都非常重大,並不是單憑靠不住的感覺就可放心,而是必須把握著一個確切的憑據方可。
經上說:「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馬書八章9節)。有基督的靈(聖靈)就屬於基督,沒有基督的靈就不屬於基督;屬於基督的人就在得救裡有分,不屬於基督的人就在得救裡無分。
經上又說:「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裡面,是因祂所賜給我們的聖靈。」(約翰壹書三章24節)。「神將祂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祂裡面,祂也住在我們裡面。」(約翰壹書四章13節)。耶穌有沒有與我們同在,我們是不是已經屬於耶穌,神有沒有住在我們裡面,都以「有沒有受聖靈」為憑據,並不是憑著感覺。
經上說:「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著祂也都是實在的,叫神因我們得榮耀。祂又用印印了我們,並賜聖靈在我們心裡作憑據。」(哥林多後書一章20 、22節)。
「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為此培植我們的就是神,祂又賜給我們聖靈作憑據。」(哥林多後書五章1、5節)。「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以弗所書一章14節)。可見,就承受神所應許的福分而言,或就復活改變進入永生神的國而言,或就承受天國的產業而言,都是以「受聖靈」為唯一的憑據的。
經上又說:「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祂,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以弗所書一章13節)。
信耶穌的人所聽的道理,稱為「真理的道」,也叫做「得救的福音」;凡是在耶穌基督裡接受這福音的人,都必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反面說:凡是不能使相信的人受聖靈的教會所傳的道理,就不是「真理的道」,也不是「得救的福音」了。這是無可置疑的事實,也是一個最嚴重的問題!
四、人受聖靈的時候有什麼憑據?
許多牧師對他的信徒說:「你們信的時候就有聖靈了,不要受了迷惑。」但聖經卻記載:撒瑪利亞人已經領受了神的道,又奉主耶穌的名受了洗,卻沒有人受聖靈;等到彼得和約翰奉差遣而至,按手在他們頭上,他們才受了聖靈(使徒行傳八章14-17節)。可見,信耶穌是一回事,受聖靈是另一回事,兩者不容混同為一。
又有些牧師對他的信徒說:「聖靈是叫人安靜的,受聖靈的人未必要說方言。」但聖經卻記載:當彼得正在哥尼流的家裡佈道的時候,那些和他同來的信徒之所以知道他們也受聖靈,乃因聽見他們說「方言」(使徒行傳十章44-46節)。
保羅到了以弗所,遇見幾個門徒,按手在他們頭上,使他們受聖靈的時候,他們也說「方言」(使徒行傳十九章1-7節)。五旬節那一天,彼得向眾人說明受聖靈的狀態時,更清楚的說:「……,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使徒行傳二章33節)。從此可知,人受聖靈的時候,必定有明顯的憑據,並不是靜靜沒有人知道的。
朋友:你得救了沒有?你受聖靈了沒有?如果沒有,請趕快到真教會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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