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孩洗禮論(二)
(楊約翰撰,摘自楊約翰著《人生三大問題》,腓利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
聖經中記載,「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主耶穌樂意接納不懂事的小孩,為他們祝福,並說在天國正是這樣的人;神說救恩要臨到全家,既是全家,若有嬰孩,當然包括在內。嬰孩雖然不知相信、祈求,但神卻因為家長的信心,而願意拯救他們並將各樣恩典充充足足賜給他們。 (Jean 摘要)
嬰孩洗禮的證據
接受主寶血的洗禮,如上所述是每一個欲進天國者所必經過的步驟。但還不會信主,不明真道的嬰孩是否也有資格接受洗禮?下面是聖經對這問題的解答。
一、神的恩典普及嬰孩
1.救恩要臨到「全家」
耶和華對挪亞說,你和你的家都要進入方舟;因為在這世代中,我見你在我面前是義人(創世記七章1節)。
二人對羅得說,你這裏還有甚麼人嗎?無論是女婿,是兒女,和這城中一切屬你的人,都要將他們從這地方帶出去(創世記十九章12節)。
這兩節聖經指示我們,神非單要救挪亞一人,乃要救他的「全家」;也不是只要救羅得一人,是要救「一切屬你的人」。既然是「全家」,「一切屬你的人」,其家若有嬰孩,則當包括在內。他們(嬰孩)雖然不知相信、祈求,但神卻因為家長的信心,而願意拯救他們。
2.神的應許包括後裔
△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創世記十三章15節;參看:創世記十五章18節,十七章8節)。
△亞伯拉罕對僕人的申述:「耶和華天上的主,曾帶領我離開父家和本族的地,對我說話向我起誓,說,我要將這地賜給你的後裔……」(創世記二十四章7節)。
△耶和華對以撒的應許:「你寄居在這地,我必與你同在,賜福給你,因為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我必堅定我向你父亞伯拉罕所起的誓。」(創世記二十六章3節)。
神對亞伯拉罕和以撒的應許,既然包括他們的後裔,就不單是大人,連還作嬰孩的後裔不認識真神的孩子們,也當不能例外。他們也都在應許上有分,也有資格承受產業了。
3.神願賜福給選民的兒女
因為他堅固了你的門閂,賜福給你中間的兒女(詩篇一百四十七篇13節)。
凡敬畏耶和華的,無論大小,主必賜福給他(詩篇一百十五篇13節)。
因為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使徒行傳二章39節;參看:出埃及記二十章6節;申命記十二章25節)。
神的賜福與應許既然要臨到「你中間的兒女」,「你們的兒女」;那麼,幼小的兒女,也當在蒙賜福之列了。故我們不可以自己的心去測度神的心,以為嬰孩沒有資格承受神的賜福和應許。
4.主耶穌不拒絕嬰孩
有人抱著自己的嬰孩來見耶穌,要祂摸他們;門徒看見就責備那些人。耶穌卻叫他們來,說,讓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路加福音十八章15、16節)。
那時有人帶著小孩子來見耶穌,要耶穌給他按手禱告,門徒就責備那些人。耶穌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馬太福音十九章13、14節)。
門徒以為作父母的,帶不懂事情的小孩來就近耶穌,是沒有意義的。但主卻甚樂意接納他們,為他們祝福,並說,「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指明嬰孩有分於天國裏。
靠主寶血,接受浸禮,使罪得赦,乃是神救人的大恩典(參看:使徒行傳二章38、39節;提多書三章5節;羅馬書四章4-8節)。在舊約時代,真神的拯救、各種的應許、各樣的福氣,既然普及於選民的「全家」、「後裔」、「兒女」;在恩典的新約時代,神的救恩更要臨到選民的嬰孩身上。
他們雖然不懂事,但因為父母的信心,主必把因受浸可以得著的各種恩典,如賜給大人一樣足足的賜給他們,這樣嬰孩可以受洗的理由之一。
二、嬰孩也要履行立約的證據──割禮
1.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的內容:
△使亞伯拉罕的後裔極其繁多(創世記十七章2節)。
△使他作多國的父(創世記十七章4節)。
△國度從他而立,君王從他而出(創世記十七章6節)。
△要作他和他後裔的神(創世記十七章7節)。
△要將迦南全地,賜給他和他的後裔,永遠為業(創世記十七章8節)。
△神要與他並他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神的約,作永遠的約(創世記十七章7節)。
神對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在屬靈方面已由耶穌基督成全了;因為凡相信耶穌,受浸歸入基督的,都要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照著應許承受天國的產業了(參看:加拉太書三章16、26-29節)。
2.割禮的功能
以割禮為立約的證據:「你們都要受割禮,這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證據。」(創世記十七章11節)。
△以割禮為屬神的印記:「但不受割禮的男子,必從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約。」(創世記十七章14節;參看:出埃及記四章24-26節)。
△受割禮成為聖潔:沒有受割禮是不潔淨的,不可吃逾越節的延席(出埃及記十二章43-45節;參看:利未記十九章23、24節)。下列經節指明割禮有潔淨污穢之意(參看:利未記二十六章41節;耶利米書四章4節,九章25節)。
保羅以洗禮為「不人手所行的割禮」,這種屬靈的割禮才能真正「使你們脫去肉體情慾」,使罪身滅絕,成為聖潔,歸屬真神。舊約的割禮和逾越節,在新約時代已以洗禮和聖餐代替了。
所以如未受割禮的不可領受逾越節的筵席一樣,沒有受洗的人也不可領受聖餐(參看:歌羅西書二章11-13節;羅馬書六章4-7節;彼得前書三章21節;哥林多前書五章7、8節)。
3.割禮的對象
△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創世記十七章7、12節)。
△用銀買來的外邦人(創世記十七章12、13節)。
選民以外的外邦人也可以受割禮,預表洗禮的恩典也要臨到外邦人(使徒行傳十章47、48節)。選民的嬰孩生下來八日都要接受割禮,表明信者的後裔,在嬰孩時代就要給他施洗,使他歸主。若故意不給他施洗,為父母的要擔負其責任,將要如摩西受神追討其罪!(出埃及記四章24-26節)。
舊約時代,藉割禮分別為聖,使人歸屬真神;但新約時代是以洗禮分別為聖,使人歸入基督(使徒行傳二十二章16節;加拉太書三章27節)。割禮的施行既以洗禮而代之,只要父母信主,他的嬰孩當然可以接受洗禮,俾能享受神的恩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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