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分別為聖談起
(賴英夫著,摘自賴英夫著《走在主路上(下)》,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化,信仰,生活沒法分割,不論約瑟、摩西、但以理,都深受外邦拜偶像的信仰文化所困擾,卻堅信神的應許,保持屬神子民應有的信仰生活。基督徒若沒有“聖徒的體統”,沒有與世俗有分別的天國文化,終必被世俗同化,變成有名無實的基督徒。因為利用群眾盲從潮流腐化教會,是撒但常用的犀利武器,而潮流最可怕之處,就是它靜悄悄地,不知不覺中,便會把一切靠近它的都掩沒吞噬。不少基督徒為着要趕上潮流,便在不知不覺中,被潮流帶到與神對立的方向去……! (Ru 摘要)
安息日下午的崇拜聚會已經結束,傳道站在出口處,與參加聚會的同靈一一點頭,微笑地互道平安。五分鐘後,信徒大多離開了會堂。此時,年輕的甲姊妹走近傳到面前。
「傳道忙不忙?有一件事想請教。」她客氣地趨前發問。
「甚麼事?」隨和的傳道輕鬆地問她。
「我是由南部教會經介紹嫁到北部的,這你大概很清楚。只不過我不了解婆婆的作法對不對?」她臉上的表情帶著疑問與猶豫。
「你婆婆一家不都是老信徒嗎?你儘管說好了。」傳道直率地催促著。
「十多天前是未信者偶像的生日,我婆婆竟然幫鄰居煮飯燒菜,又教導未信者拜拜的方法,我勸她不要作,她直說沒關係,但我總覺得不太對勁。」信主不久的甲姊妹竟然比信主幾十年的老信徒更懂道理。
「這真令我猜不透了,她不是常常來教會聚會聽道嗎?」傳道心想:幾十年的信仰難道這麼初淺,神的道都沒聽進心裏嗎?
「就因為今天聽了『分別為聖』這個道理,使我清楚明白真信徒是獨居的聖民,是真神的兒子,是尊貴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絕不可與世俗同流合污而犯罪,更不可以參與拜偶像的事,因我們的神是忌邪的神,所以我才想起這個問題。」原來是道理提醒了她。
「本會發行的『信徒生活須知』最後一章,曾提及『脫俗』的事。譬如信徒之間互稱弟兄、姊妹即可,無須再行結義的事;未信者一切屬邪的禁忌應該棄絕;勿觀看未信者的迎神賽會或偶像遊街;勿觀賞祭拜偶像的演戲或電影;亦不可追隨未信者在偶像節日宴客;更不可抽籤、占卜、相命、看日、擇時等等,這些都是指導真信徒要分別為聖,以討主的喜悅。」傳道不厭其煩地解說著。
「這麼說,生兒子不一定要煮紅蛋,喬遷新居不必舖張宴客,過新年或結婚喜慶也不必貼門聯,遇家人生日更不必慶祝炫耀了。」舉一反三的甲姊妹作了補充。
「說的不錯。信主以後要學做個虔誠人,謹慎言行,潔淨心思,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做個脫俗的自由人,不可再受世界與魔鬼的轄制,因為基督釋放了我們,真理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倚靠真理和聖靈的幫助以保守聖潔,方能在來日安然見主。」傳道精要地提示基督徒的生活方向。
「希望傳道能在聚會講道中或訪問談話時,多多講解信仰與生活的關係,將脫俗的道理間接或直接告訴我的婆婆,讓她也能過著虔誠聖潔的生活。」關愛婆婆的甲姊妹,道出她的期盼。
「好的,有機會我會儘量朝這方向去作的。現在,我送你幾節經文,是真信徒生活的指南。請翻開聖經一道看。」傳道與甲都將聖經準備好。
「哥林多後書六章17、18節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所以我們要與未信者分別為聖。」
「再看哥林多前書十章23、24節:『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31節:『所以你們或喫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你可知道其中的意義?」傳道一面談經一面發問。
「我想,23節是教導我們要三思而後行;24節是告訴我們凡事要為別人設想;31節是指示我們,凡榮耀神得蒙祂喜悅的事才可以作。這樣說對不對?」聰敏的甲,神讓她明白道理。
「相當正確。謹慎自守、儆醒禱告、敬神愛人、榮神益人乃是真信徒的座右銘。」傳道最後下了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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