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基督徒對聚會的認識(一)
(摘自劉真誠《得更豐盛的生命》,棕樹出版社發行)
您經常到教會參加聚會嗎?是否真正了解到教會聚會的意義呢?「聚會」有兩個意思,一為屬世的集合(如宴會會議、群眾之聚集),二為屬靈崇拜神的集會。在聖經中,新約與舊約的聚會形態也有所不同,現在就讓我們一同來了解吧! (Ting 摘要)
如四基督徒經常到教會參加聚會,可是他的一些不良嗜好、壞脾氣毫無改善,則表示到教會聚會已成機械化的生活,只知道到會堂聚會敬拜神而已。我們若對聚會有較深的認識,我們的聚會不但受益,並且能榮神益人。
一、教會與聚會的定義
1. 教會:「教會」原文是「被召出來的集合」,是主耶穌從世界用寶血所救贖出來的人,所組成的屬靈團體(參考:使徒行傳二十章28節;哥林多前書一章2節)。在舊約時代,神揀選雅各,而神稱為雅各的神(出埃及記三章6節;詩篇一百四十六篇5節),而雅各是歸與神的(詩篇一百三十五篇4節)。
雅各有十二個兒子,凡屬雅各後裔的以色列人就是神的選民。當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來到西乃山下,神對他說:「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埃及記十九章5-6節)。
神揀選以色列人,授予律法、誡命(詩篇一百四十七篇19-20節),使他們成為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民,恰如新約彼得所說:「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彼得前書二章9節),這兩段經文互相呼應。舊約選民是「獨居的民,不列入萬民中」,這正是預表新約時代的教會。
2. 聚會:聖經中「聚會」之意有二,一為屬世之集合(如宴會會議、群眾之聚集)(使徒行傳十九章32、40節);一為屬靈崇拜神的集會(哥林多前書十四章26節),在舊約中常稱為「聖會」。
主耶穌說:「因為無論在哪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馬太福音十八章20節)。假使兩三個人聚集聊天,那是屬世聚會。但是兩三個人聚集,奉主的名聚會崇拜神,有神與會,那是聖會。「哥林多前書十一章18節」的「聚會」欽定本譯作「聚集在教會」;「哥林多前書十四章35節」的「會中」欽定本譯作「在教會」,意思非一般的屬世聚會,而是在會堂的崇拜聚會。
使徒時代的基督徒,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他們天天同心合意恆切地在殿裏,且在家中擘餅,存著歡喜、誠實的心用飯、讚美神,得眾民的喜愛,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註:「他們」欽定本譯作「教會」)。所以使徒教會信徒的聚會包括崇拜聚會與愛餐。
二、新、舊約的聚會形態比較
1. 聚會場所:舊約選民聚會敬拜神,有神所指定的地點。起初選民在曠野按照神指示造會幕。會幕隨著以色列民的移動而搬遷。以後選民進迦南,敬拜神的殿先後立於吉甲、示羅、挪伯、基遍,最後聖殿建造完成在耶路撒冷。以後選民的信仰以聖殿和聖城為中心,每到神所規定的節期,他們均到聖殿守節。
主耶穌對撒瑪利亞婦人說:「時候將到,你們拜父,也不在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祂。」(約翰福音四章21、23節)。
所以新約時代,拜神不受空間的限制,「無論在哪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事實上,當舊約選民被擄到異邦,耶路撒冷的聖殿被拆毀,神對流亡者應許說:「我還要在他們所到的列邦暫作他們的居所。」(以西結書十一章16節)。
2. 儀式的比較:經云:「那頭一層帳幕作現今的一個表樣,所獻的禮物和祭物,就著良心說,都不能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希伯來書九章9節)。此節的「禮拜」,英譯「service」是指「事奉」。
舊約時代到神殿作禮拜,是以物質的祭物,奉獻犧牲品敬拜神。而新約時代的「禮拜」,英譯「worship」(參考:約翰福音四章20節;使徒行傳八章27節,二十四章11節)。是以「心靈與誠實」來拜神。
可是在舊約的禮拜,仍以「心靈與誠實」拜神為主要,然後奉獻祭物與禮物才能蒙神悅納。主耶穌對法利賽人說:「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要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
這更重要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就律法禮儀的規定,獻上十分之一是「不可不行的」,但律法上更重要的教訓:「公義、憐憫、信實也是當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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