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從主.效法主
(蔡牧民譯,摘自文宣處編《報喜信的人》──蔡聖民長老對照文集,腓利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
主耶穌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既要跟從主,更理當效法主耶穌的榜樣,順從神的旨意,遵守神的律法,遵行聖經的教訓,在平安、順利、蒙福的環境中要順從,在考驗、逼迫、危難的環境中也要順從,無論跟主到什麼地步都要決意跟到最後,並且徹底跟從。 (Ru 摘要)
作門徒不只是信,而是要跟從(跟隨),主召門徒都是跟從祂(馬太福音四章19-22節;路加福音九章50-62節);跟從主乃是跟主腳蹤行(彼得前書二章21節),因主教導我們當行的路(詩篇三十二篇8節)。主在前行,信徒隨後,如羊跟牧者間的關係(約翰福音十章4、27節),並且主又命令我們當照祂的榜樣行(約翰福音十三章15節)。
△主在世怎樣行,我們也要當這樣行(約翰壹書四章17節)。所以叫做「效法」。
主怎樣呢?樣樣都是我們所當效法的:
一.主凡事都遵從天父旨意行,不從私慾(約翰福音五章30節,六章38節)。
二.主柔和謙卑(馬太福音十一章29節,十二章19、20節;腓立比書二章5-8節);如羊被剪毛一樣,不爭競也不喧嚷。
三.主憐憫慈愛(馬太福音九章13、36節,十四章14節;馬可福音六章34節)、醫病傳道皆出於憐憫。又說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路加福音十章33-35節、37節)。
四.主來是要作僕人服事人(馬太福音二十章28節;約翰福音十三章4、5節)。
五.主聖潔無犯罪(約翰福音八章46節;希伯來書四章15節;約翰福音十八章38節;啟示錄六章10節)。
六.主自幼就愛道理,守誡命成習慣(路加福音二章46節;路加福音四章16節)。行孝──助父作木匠工作(馬可福音六章3節),將母親託付約翰(約翰福音十九章26、27節)。
七.主不求自己的喜悅(羅馬書十五章3節)。為愛世人犧牲自己,以致於捨命(哥林多後書八章9節;約翰福音十五章13節)。
八.主受苦受害無怨尤,徹底赦免人(路加福音二十三章34節)。
「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知如何為弟兄捨命。」(約翰壹書三章16節),我們當效法主至此地步。就如保羅效法主、跟從主到底,與主同行(哥林多前書十一章1節)。
我們效法主要徹底,無論跟主到什麼地步都要決意跟到最後。不可手扶著犁向後看,如「路加福音九章57-62節」那三種人一樣。也不要像那些跟到半途而退的人(約翰福音六章66-68節)。這樣才是真正信從的人,方能得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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