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的陷阱(二)
(若嵐撰,摘自趙雲霞等著《美滿婚姻》,1989年11月,棕樹出版社)
基督徒在與未信主的同學和同事相處的時間、機會固然較多,逐漸的接觸,由陌生變為熟識,讓單純善良的信徒可能逐步地邁向沼澤並陷入其中,「信與不信的不能同負一軛」,而面對主內的同靈,就算是同靈還是必須要設防保護自己不限於不義當中,謹慎自己的腳步、行為…… (畀凡 摘要)
愛情陷阱之來處
一、未信主的同學或同事:
基督徒在就學或就業時,與未信者共處的機會極多,譬如社團、郊遊、舞會、會議、業務旅行、加班……,在接觸頻仍下,一回生二回熟,交往程度由淺及深。一般說來,善於察言觀色、獻小殷勤,以討人歡心,常是能言善道、唱作俱佳或是藉鮮花攻勢、銀彈攻擊、情書大出擊、長期抗戰計畫、死皮賴臉法、苦肉計甚或顧問團獻策,讓單純善良之信徒不知不覺中步入沼澤,由點頭微笑而交談約會、而生情愫。在對方稍使手段、軟硬兼施下,也許最終防線不攻自破,飲恨終身。即或不然,也深為情絲纏繞,因信仰與愛情不能兩全而惶恐不安。與其倍受心靈熬煎之苦,不如事前提高警覺,知所防範。
1.在感情的世界裡,信與不信者一定要壁壘分明,絕無妥協讓步餘地。既知彼此不能同負一軛,何必妄動真情?「……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箴言四章23節上)。
2.無益身心、無所造就之活動絕不參加(如舞會)。與會者醉翁之意不在酒,基督徒何必自貶身價、自取其辱,予魔鬼活動機會?
3.言談舉止端莊大方、衣飾裝扮正派得體,勿流於戲謔輕俏與大膽暴露,免令人生發遐思綺念。
4.平時謹言慎行,由行為中自然流露出基督馨香之氣;秉持有所為有所不為之原則,令人心生尊敬,不敢輕舉妄動。
5.不傾向拜金拜物主義、不輕易受惠於人,以免受物慾誘惑,虧欠人情債而受制於人,失卻自己立場。
6.謹慎腳步、不隨意出入異性寢室或「純喫茶」、「純咖啡座」種種罪惡滋生之所,免惹火焚身。
7.避免孤男寡女單獨相處,免予對方可乘之機。
8.不隨便接受服食各種糕果飲料,免中詭計失足成恨。
9.與異性交往要發乎誠、止於禮;切記男女有別,保持距離,以策安全。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10.身處情緒低潮時,勿輕易訴說心事或衝動行事,免對方另有居心時,以各種方式投你所好,因安慰而生同情、愛情。
二、信主的同學同靈:
主內一家,互為肢體,理當相攜相助,但需認知,最安全之處往往是最不安全的,敵人正潛伏在你認為最穩靠處大肆活動佈網。不少同靈有一錯誤觀念,以為既是同靈便不須有心理設防,而給魔鬼留下地步。夏娃乃神引之於亞當面前;利百加乃老僕人受託靠神指引,而攜之於以撒跟前;路得因順服聽命於婆婆之議,終獲美滿良緣,這些美好姻緣都源自當事者雙方尊主為大,聽命順服,並不私尋妄想。
因之,主內同靈萬勿掩耳盜鈴,任憑情慾發動私訂終身,甚至偷嚐禁果;試看,不也有一些同靈成婚,但犯罪於前而不蒙福嗎?
為免身陷情網,徒添是非,影響自己又使他人跌倒,請謹慎言行:
1.做聖工要出於真心事主,絕不可以之為幌子而遂甚接近異性同靈之願。當知神是看人內心的,敬拜祂需出以心靈與誠實方蒙悅納。
2.各種查經團契、聚會,要以道理始、以道理為終,勿假藉聚會之名而言不及義,隨意妄行。
3.主內已同為弟兄姊妹,勿再認乾爹、乾媽、乾姊、乾妹、乾哥、乾弟……巧立名目,拉近距離,製造相處機會。
4.穿戴合宜,不說淫詞妄語,不做挑逗行為,凡事以敬虔善行為是。
5.謹慎腳步,避免出雙入對,惹發情慾或頻添誤會。
6.對聖工人員心生尊敬,勿因敬愛而單戀、多戀、畸戀。
7.訪問時間、地點需合宜,勿給情慾滋長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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