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餅餘魚-580期

主內通婚(二)

(蔡貞撰,摘自趙雲霞等著《美滿婚姻》,1989年11月,棕樹出版社)

主內青年多為從小接受宗教教育的薰陶,品行端正,容易成為未信者追求的目標,往往缺乏警覺陷入了感情當中;也有人認為找不到主內適合的對象,我們應該試著以神的眼光察驗內心,而不是只用人的眼光做選擇;婚姻不只是兩人的事,是兩個家庭的事,而教會的長執、婚介委員也應該多多關懷這些青年們的需求…… (畀凡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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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服困難


我們都明白在主內通婚的重要性,主內的兒童與青少年也大都會想自己將來必定在主內通婚。然而,當他們到了可以談結婚的年齡時,卻常傳來令眾同靈感到惋惜、驚訝的消息:「什麼?信心那麼好、熱心座聖工的某某青年和未信者結婚了!」為什麼會如此?因為他們在婚姻的路途上遇到困難了。據我多年來的觀察與統計,有下面幾種原因:

一、感情脆弱

主內青年自幼受道理的薰陶,善良純潔,品行端正,在未信者當中顯得突出,易成為追求的目標。當有人展開感情攻勢時,因缺乏警覺性,初嚐愛情的滋味感覺飄飄然,脆弱的心垣不堪一擊即倒塌,而墜入情網無法自拔。當然也有相反的情形,就是主內青年主動去追求未信的異性。

不管自動也好,被動也好,當你對外邦異性發生好感時要怎麼辦?第一,先靠主理智的加固心垣,切不可輕易的付出感情,然後引導他(她)來教會慕道,交託給神。若神揀選他(她)成為我們的同靈,那麼你們就結為伴侶,同跑天國路吧!但若不管你如何盡力,都看不出他有接受耶穌為救主的跡象時,你就必須趁早表明立場,早一點分開。好在你並沒有付出感情,所以只感到惋惜,並不痛苦。

如果等到感情深得不可自拔時才引對方到教會來慕道,萬一發覺對方根本不可能信主時,一定不易下決心分開;若竟不顧一切與對方結婚了,自己就必須付出相當的代價。

因此,我們必須把信仰與感情分開來,若對方是不信主的人或是與我們信仰不同的其他教會信徒,當我們還不明白對方是否會接受本教會的信仰前,千萬不可付出感情;堅持信仰第一、感情第二的原則,讓主來決定我們的婚姻,而不是其主替我們收拾感情的殘局!

二、在主內找不到合適的對象

虔誠順服的青年,下定決心非主內同靈絕不談論婚嫁,而一直拒絕條件很不錯的未信異性,但在主內卻找不到合適的對象。這時自覺婚齡已亮起紅燈的姐妹,容易不考慮一切的搭上所謂「最後一班婚姻列車」。

一些年齡已經不小但仍然等待著把婚事交託主的青年,弟兄與姐妹的情況不盡相同。條件較好的弟兄,往往理想過高,明明被介紹的姐妹是眾親人認為各方面都與他相配、甚至各方面都超過他的,但他本人卻沒有自知之明,挑剔姐妹的外表或某一方面不夠水準,把自己抬得高高的,認為同靈姐妹裡沒有合乎自己理想的人;當然,有時也會碰到認為「尚可」的人選,無奈對方不同意,於是只好繼續等待「耶和華賜良妻」。其實,神的眼光與人的眼光不同,神是看內心,人是看外表,我們若不與神以同樣的眼光看人,神也愛莫能助了。

一般說來,姐妹是比較不挑剔,因為她們深知單獨嫁到未信的家庭,在信仰上受阻的可懼性,而認為只要是主內的弟兄,即使條件不如自己,也肯考慮交往看看。雖然如此,女孩子的立場總是吃虧的;因為男女同是年過三十的時候,弟兄大都不願娶同齡姐妹,他此時的理想對象是小他好幾歲的姐妹,這種現象造成主內通婚的「瓶頸」。

該如何打破「瓶頸」,使婚姻的管道暢通?我想,唯一的法寶,就是互相降低條件。說到婚姻年齡,過去的習慣認為男當大於女比較適合,然而,現今工作環境的改善與婦女社會地位的變遷,有許多情況顯示女大於男仍有很好的適應,這是因為現代婦女的工作環境以及小孩的數目均較上一代改善很多,中年女子已不像過去一樣容易衰老。現在女方若大男方三、四歲,並不會對婚姻生活有任何不良影響。

三、認識主內異性的機會少,在社會的生活環境上接觸未信異性的機會多。

「為了促進主內通婚,是否不要禁止主內男女青年交往,反倒應該多多鼓勵主內青年交往?」

不少青年有如此想法。但若仔細想來,教會何時「禁止」過?如果是禁止,那麼為什麼從來也沒聽說過主內情侶活生生的被教會拆散的例子?相反的,當教會發現有主內青年談戀愛時,傳道、長執、介紹委員都極力勸說雙方家長,希望他們成全當事人。然而,若事情不成功,而有主內情侶被拆散的情況發生,問題一定是出於家長,決不可能是教會。

這是為什麼?原因是青年不了解:結婚不只是兩個當事人的大事,而且是兩個家庭的大事。青年尋找對象,都是只看個人的條件,只憑著兩個人的感受,也就是所謂的「來不來電」,至於存在背後的其他問題與條件,即不去重視也不去理會。然而,父母的人生體驗比子女豐富。自有他們的看法。當父母發覺子女與他們認為「極不合適」的主內異性陷入情網時,會感到震驚,然後以高壓手段拆散,就算看在長執的面上勉強答應了,他們婚後的日子會好過嗎?

這就是教會不鼓勵、也不贊成青年在主內私自交異性朋友的原因。因此,當適婚青年發現有合適的對象或雙方都認為很合適的時候,不可用世間的手法私底下直接去表達感情,而要以正當安全的方式先通過父母這一關──透過介紹人對雙方家長提親,然後在家長的同意與關懷下開始交往,若一切都很順利,就是一對神所配合的伴侶了。同時,當主內家長的兒女到了適婚年齡時,一方面要為子女的婚姻禱告,一方面要主動請婚介委員、傳道者替自己的子女留意合適的對象,不要只默默地等待別人來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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