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內通婚(五)
(蔡貞撰,摘自趙雲霞等著《美滿婚姻》,1989年11月,棕樹出版社)
理想的介紹人應具備信心,先禱告求神引領,使工作能順利完成,不管成功與否,都要隨時禱告感謝神;效法老僕人的忠心,認清自己的身分,一切尊重主的旨意,不要憑己意而行。用愛心將主內青年視為自己的孩子,幫助他們、關懷他們,而主內青年也應多了解介紹者的工作及辛勞…… (畀凡 摘要)
三、理想的介紹人
在教會內做介紹工作,須具備哪些條件才算是理想的介紹人?亞伯拉罕的老僕人為我們留下了最佳的榜樣。我們從他的工作精神與態度,可以學習到下面幾點:
(一)信心
以撒娶妻的整個過程,是以禱告開始,以禱告來完成。亞伯拉罕離開本地到迦南地去居住,已經過幾十年了,他差遣僕人以前,先叫老僕人對耶和華起誓,一定要到他本族去為以撒娶回一位妻子。這任務何其艱難啊!可見老僕人相信只要依靠神,神一定會幫助,當他到了拿赫之城,就祈求神:「使我今日遇見好機會。」神果然讓他遇見利百加,當利百加表明身分,並表示回家告訴家人歡迎老僕人到她家去時,老僕人就低頭向耶和華下拜,感謝神恩帶主人,一路上引領他直走到主人的兄弟家裡。當他到利百加的家,說明來意,並強調一切都是靠神的引領,女方的家長就說:「這是乃出於耶和華,我們不能說好說歹。」於是立刻答應老僕人可以把利百加帶去。老僕人聽了,就向耶和華俯伏在地感謝祈禱。
今天我們介紹一門婚事前,也當有老僕人的信心,先禱告求神引領,使介紹工作能順利完成;而在工作的進行中、完成後,不管成功與否,都要隨時禱告感謝神。
(二)忠心
老僕人聽從主人的差遣,為了替主人的兒子娶回媳婦,不惜跋山涉水來到主人的故鄉。為了不負使命,他運用了高度的智慧,先送利百加見面禮,給她留下好印象,然後向利百加的父親說明來意。他的態度誠懇,說話得體,他說耶和華祝福主人,使他非常富有,主人有一個兒子,他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這個兒子,說的利百加的父母與哥哥都心動。老僕人實話實說,沒有加進自己的任何意見或捏造不實在的事,而且懂得什麼話該說,什麼話不必說。如:「主人曾經娶一位妾名叫夏甲,家裡常為此吵吵鬧鬧,後來夏甲被趕出去了。」之類已屬過去的家醜,他連提都沒提,只一心一意努力完成主人託負他的使命。
今天的介紹人奉主人──耶穌之命,為主的愛子們尋找婚姻的對象,應該效法老僕人的忠心,認清自己的身分與立場,一切尊重主的旨意,不要憑自己的好惡來辦理。
亞伯拉罕曾對老僕人說:「倘若女子不肯跟你來,我使你起的誓就與你無干了。」我們盡力去做,但成不成功在於神,與介紹人無干。因此,大可不必為了促成一門婚事而對雙方加以「善意的欺騙」,隱瞞某些事實;或保證:一定會美滿幸福;或亂下結論說:「信主的人再怎樣,他的品德也比不信主的人好。」因為這不是事實,不信主的人當中,品德修養很好的也大有人在,而信主的人並不見得人人都完美無缺。
介紹人只說出主內通婚事為了保全純正的信仰,把雙方的信仰狀況、家庭背景、學歷、年齡、職業等照實說出來,在勉勵雙方:就是發現對方有什麼缺點,也在主裡互相包涵,因為世界上沒有一個完全人。不要因介紹人的做法偏差,使雙方在婚後有受騙的感覺。
(三)愛心
老僕人來到利百加的家,家人把飯擺在他面前叫他吃,他卻說:「我不吃,等我說明白我的事情再吃。」因為重要的任務在身,他顧不得自己旅途勞累與飢餓,要先把任務完成後,才來解決自己的需要。雖然主人告訴他,成功與否與他無關,但是他從小看著以撒長大,他疼愛以撒,關心以撒的婚事,就像關心自己兒子的婚事一樣,他多麼希望為以撒娶到一位賢妻,而不希望「與你無干」成為事實!
今天我們為了瞭解青年的個性與需要,當時常接近青年,而且把教會的青年視為自己的子女,以老僕人的愛心來工作。有時因工作不順利而遭人誤會、指責,感到委屈與灰心,遂想擺脫掉這個吃力不討好的工作;這時候,請你拿老僕人的忠心與愛心來自我勉勵吧!為了「主人」的愛子,吃一些虧又算得了什麼?
(四)把握時機
當老僕人說明來意,利百加的父親答應這門婚事的時候,老僕人立刻就送聘禮,住了一夜,早晨起來就要求帶利百加回去。可是他的哥哥和母親卻希望多住上十天後,才把她帶走。老僕人說:「耶和華既賜給我通達的道路,你們不要耽誤我,請打發我走,回主人那裡去吧!」結果利百加同意順著神的旨意,馬上就走,是就成了。老僕人怕多住上幾天,夜長夢多,萬一發生了什麼變卦,就辜負了神的美意,所以他做事很會把握時機。
今天介紹人進行工作,也要效法老僕人的工作態度──把握時機。這倒不是學習老僕人的「速戰速決」,因為有許多例子顯示,性急的介紹人在相親過後,三、兩天的直逼雙方快做決定,也不給雙方考慮交往的機會,弄得雙方都覺得心煩,本來是很有希望的一門婚事,反而被把握時機的介紹人弄砸了。老僕人是在女方家長答應後,才要求立刻成事的,他並沒有要求女方立刻決定。因此,負責的介紹人是在雙方都答應後,把握時機,爭取時效,幫助雙方進行訂婚、結婚的事宜。
介紹人另一種該把握時機的情況,就是時時刻刻兢兢業業,關心婚齡青年的動態;並且要即時關心他,不要等他與未信者結婚後,才來關心、惋惜,讓你的關懷晚了一步。
四、青年對介紹工作應有的認識
現今青年常犯一個錯誤,就是期望介紹人能介紹一個「完美」的對象,且要介紹人擔保他的婚姻。事實上,婚姻的大前提乃在明白神的旨意,以信心禱告交託。世上絕無完美之婚姻,幸福的婚姻乃在當事者雙方努力而來的。
今天從事婚介工作者,比起亞伯拉罕的老僕人真要辛苦多了,且工作內容也不像老僕人那樣單純。老僕人的主人只有一個兒子,他只要為以撒辦完婚事後,責任就完成了。可是今天教會的介紹人須關心的青年太多,且沒有一個是「專職」人員,他們大都是身兼數職:既有自己的事業、家庭,在教會也要擔任其他聖工。他們在百忙之中把時間奉獻出來,關心眾多青年的婚事,費神的作介紹工作:尋找合適的對象,向雙方提親,安排相親,雙方都同意後,準備訂婚、結婚儀式的各種事宜。由於男女雙方要決定訂婚、結婚的日期時,往往只考慮到當事人的方便,沒有把介紹人的時間算進去,等到日期決定後才通知介紹人,若介紹人當日無法分身,因而出現在訂婚禮或結婚禮時介紹人不克參加的尷尬場面,就要備受指責。其實,指責介紹人是不公平的,因為錯並不在介紹人啊!
工作熱心的介紹人,每個月都為介紹工作花費不少的電話費與交通費,還不一定能撮成一對。當然,沒有介紹人會為此感到心疼,因為這一切都是做在主身上。
介紹人進行工作時,要為所有的青年都找個屬世條件令人滿意的對象,談何容易!因此,有時不得已找個在年齡上或學歷上不很相配,但其他條件不錯的對象來介紹,結果卻換來一陣指責聲:「亂點鴛鴦譜」、「要嫁你自己去嫁好了」……等等,使介紹人感到難堪異常。介紹人出於好意,費時費神熱心的為青年找尋對象,提供給青年選擇,若不合意可以拒絕,但至少應該感謝介紹人的好意;若決定下來了便要自己負起責任,婚後的事與介紹人無干,不可怪介紹人。
我們不該把介紹人的「奉獻」視為當然,不管對他們的介紹工作滿意與否,都當以感謝與鼓勵來代替批評與指責。同時,青年的婚姻不要只依賴介紹委員去費心,因為個人的力量到底是有限的。我們若除了「傳揚福音人人有責」的口號外,能再創一個新口號:「關心青年的婚姻人人有責」而大家共同來執行,那麼,本教會青年的婚姻必定能令我們大家長──主耶穌滿意,使下一代有福氣,真教會的前途也光明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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