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愛(一)
(雲霞撰,摘自趙雲霞等著《美滿婚姻》,1989年11月,棕樹出版社)
夫妻之愛應以「效法基督」為標竿,在基督裡,夫妻敬虔事主,欣然同行天路,主的愛激勵我們彼此切實相愛,以愛來遮掩許多的罪。在主的憐憫和祝福中,基督徒夫妻的感情如膠似漆,又能歷久彌新,日益雋永。結婚之後兩人就是結為一體,不可有離婚之觀念,遇到困難應求神幫助、扶持…… (畀凡 摘要)
夫妻之愛應以「效法基督」為標竿;
而基督的愛至少有七個特色:聖潔完美、犧牲捨己、甘心服事、敬重順服、溫柔體貼、愛人如己、成熟……
這些包含了奉獻、責任和讚賞。
永不止息、綿長深遠的愛情
神對婚姻的旨意是「二人成為一體」,同時,這也是神對婚姻的祝福。祂要賞給每對基督徒夫妻水乳交融的愛情,海枯石爛、永不變移的愛情。
基督的愛是婚姻的磐石根基。在基督裡,夫妻敬虔事主,欣然同行天路。祂的愛讓我們「忘記背後,努力面前,向著標竿直跑」;祂的愛激勵我們彼此切實相愛,以愛來遮掩許多的罪。在主的憐憫和祝福中,基督徒夫妻的感情如膠似漆,又能歷久彌新,日益雋永。
在愛裡,我們無怨、無悔、無懼;我們謙和、順福、喜樂;在愛裡我們甘心樂意的打破自我,讓主耶穌來重新和泥,重新調和,再捏一個你,再塑一個我,你泥裡有我,我泥裡有你,達到你儂我儂的契合境界。
美善的愛情樂章是永無休止的,因為是來自上頭,從眾光之父那裡降下來的,在祂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祂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們,祂以愛來吸引我們跟隨祂,又藉眾先知和使徒來教導我們如何相愛。祂就是愛,祂差祂的獨生子到世間來,為罪人捨命流血,在此大大顯明了祂的愛。
神的愛如活水江河,潺潺淙淙,奏出源源不絕的美妙旋律。祂所祝福的夫妻之愛,也是令人滿足、充滿幸福快樂的,並且隨著年歲而滋長出更豐富的細膩感情,從激情到恬靜,從刻骨銘心到溫馨柔適,繽紛多姿,美妙深湛。祂所設計的夫妻之愛,包含了人間所有愛的層面,容納了友誼的喜悅、浪漫的激躍、相屬的安寧、親暱的甜蜜以及無條件的忍耐和信任,相看兩不厭,因而夫妻恩愛比天更長,比地更久。
這種基於相互委身而激發的愛情,自創世以來一直蘊藏在婚姻裡,它原本是綿延不絕、深湛美麗的。只要夫妻都願意實踐聖經的原則,學習愛的藝術,相敬如賓,互諒互信,天父就會給順服的人穿上燦爛的彩衣,永浴愛河;縱使夫妻關係惡化,感情滑落到冰點以下,但靠基督仍有可能復燃愛火,相愛不渝。
你儂我儂,忒煞情多
神所賞賜的愛情原是濃得化不開的。
(一)絕不可有離婚的觀念
很可惜,許多人難以承認「婚姻是神配合的」;難以相信「順服基督,同心同行」;也不相信「婚後尚要學習戀愛,使愛情不至於褪色衰殘」。更可悲的是,連基督徒也不懂得向天父索取愛的能源,反倒陷入夫妻各自為政的分離詭計中,導致婚姻關係脆弱得不堪一擊。在缺乏愛的深沉痛苦中,或終日爭吵而成怨偶,或明目張膽的藐視神而公然分居離婚。這種悲慘情況,是多麼令人扼腕啊!
沒有愛情的婚姻猶如一座隨時會爆發的火山。很多人為了逃避水火不容的痛苦,就誤認為和平分手的離婚是最佳政策。殊不知離婚並不能解決同床異夢的困難,反而造成可怕的毀滅力量;離婚並不是拆散兩個人,而是把完整的一體撕裂得支離破碎。一旦沒有感情時,貿然抗命離婚,這種行徑是何等幼稚;何等愚昧!因為離婚後另行嫁娶就是犯了姦淫罪(羅馬書七章2-3節;馬太福音十九章9節)。為什麼不給配偶和自己一個從新得力的補償機會?為什麼不能相信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為什麼硬要摧毀夫妻一體的關係?為什麼要讓配偶處於姦淫罪的試探中?
大衛王借刀殺人,娶來與他通姦的如花美眷拔示巴;但在神的心目中,拔示巴永遠是烏利亞的妻子(參看:馬太福音第一章6節「耶穌的家譜」即可見真章)。大衛王為了這滔天大罪,招致永遠的刑罰──刀劍永不離開他的家,以致晚景淒涼,年紀老邁時仍顛沛流離,苦不堪言。
瑪拉基書二章十四至十六節的說明,可清楚明白天父的旨意,祂恨惡以詭詐休妻或以強暴虐待配偶的人,祂憎惡離婚與姦淫的罪孽,我們豈可盲目隨從世俗惹神發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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