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此相愛的心
(摘自賴英夫著《牧人小語》,1991年6月,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人的天性都是以自己為中心,以自己的利益為前題,然而主囑咐祂所救贖的人都要彼此相愛,因為主喜悅我們活在愛中,使我們像祂愛我們一樣去愛別人,讓周遭的人感受得到的,而認出我們是耶穌基督「愛的門徒」。 (Ru 摘要)
耶穌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翰福音十三章34-35節)
神就是愛,所以要我們彼此相愛。耶穌將神表明出來,叫我們像祂愛我們一樣去愛別人。然而,神至大至高,故愛最大也最難;要以神的聖愛去彼此相愛誠然不易!是以,一心追求愛心的人,常會自嘆;愛心的行為真難!經云:「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即此理也。
「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固然,相愛要有愛心的行為;然而,基於人的軟弱與缺欠,無法做到十全十美。是故,耶穌要我們有一顆彼此相愛的「心」,誠誠實實去愛人,雖然做不到的有許多,但本著追求相愛的心努力去作,善解人意的神就悅納我們了。
彼此相愛的心不必做作,乃自然流露在日常生活中;你的言行舉止若蘊含著愛,都能讓周遭的人感受得到的,而認出你是耶穌基督「愛的門徒」。
經云:「你們既是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要存著愛心;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歌羅西書三章12-1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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