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餅餘魚-669期

聽從父母

(摘自賴英夫著《牧人小語》,1991年6月,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經云:「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聖經教導要順從父母,不是絕對無條件的,而是相對有條件的,也就是「要在主裡聽從父母」,一方面,要因愛主、敬畏主而聽從父母;另一方面,要照著主的意思來聽從父母,不可盲目聽從。 (Ru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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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羅門王的箴言:「我兒,要聽你父親的訓誨,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箴言一章8節)

真神賦予父母真摯的愛,一心要讓兒女受益、長進、成熟、完美;故為父母者常苦口婆心地諄諄教誨,但為子女的,卻無法領會雙親的一片真心,甚至出言頂撞、存心反抗,或做出不合父母心意的事。

父親的訓誨或許較為嚴格,但嚴師出高徒,嚴父出孝子,對聽話的兒女而言大有好處。母親的法則帶著慈愛,聰明的子女不會因此藐視、疏忽;若違逆慈母的心意,怎麼對得起受盡生養之苦的媽媽?

經云:「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以弗所書六章1節),父母信主都在主裡,所言所行合乎道理,父親的訓誨和母親的法則乃遵循聖經,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教育我們;故為兒女者當由衷感謝,傾聽牢記,順從而實行,使神的兒女成為孝敬父母、榮神益人的好國民。

撒母耳先知曾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祂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母耳記上十五章22節),天父如此,生身的父母亦然,聰明的子女必聽從父母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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