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行恩道-701期

「兇惡的園戶」之比喻

(摘自林獻生《主耶穌的比喻》,1987年07月,棕樹出版社發行)

我們務必謹慎、反省,常常思想所蒙的恩召,靠著聖靈除去隱藏在人性中的軟弱,分別是非,作誠實無過的人,不要為了自己的地位、觀念,甚至看見自己受到威脅,就同心拒絕,甚至要殺害人;並靠著耶穌基督結滿了仁義的果子,叫榮耀稱讚歸與神。 (Ru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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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馬太福音二十一章33-39節;馬可福音十二章1-8節;路加福音二十章9-15節)

「兇惡的園戶」一段比喻,不單記載於馬太福音;在馬可福音十二章一至八節,路加福音二十章九至十五節均有,不過在於細節上,略有不同而已。所以當將三處做為比較,來找出主耶穌的教訓中心。

先將這個比喻的內容根據馬太福音記述於下:

『有一個家主,栽了一個葡萄園,周圍圈上籬笆,裏面挖了一個壓酒池,蓋了一座樓,租給園戶,就往外國去了。收果子的時候近了,就打發僕人,到園戶那裏去收果子。園戶拿住僕人。打了一個,殺了一個,用石頭打死了一個。主人又打發別的僕人去,比先前更多;園戶還是照樣待他們。後來打發他的兒子到他那裏去,意思說:他們必尊敬我的兒子。不料,園戶看見他兒子,就彼此說:這是承受產業的;來罷!我們殺他,佔他的產業。他們就拿住他,推出葡萄園外,殺了。園主來的時候,要怎樣處治這些園戶呢?他們說:要下毒手除滅那些惡人,將葡萄園另租給那按著時候交果子的園戶。』(馬太福音二十一章33-39節)。

茲將這個比喻,根據馬太福音的內容,而附加馬可與路加兩處之不同點,逐條解釋於下:

為何主耶穌設這個「兇惡的園戶」之比喻?祂騎驢進聖城,並潔淨聖殿之後,又每天在聖殿教訓百姓;這樣表現祂是彌賽亞之時,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們來了。他們為要找出告祂的話柄,所以究問祂:仗著何種權柄在聖殿教訓人?主耶穌看出他們所蓄惡意,倒反問他們;也站在攻擊者之地位,連連設了幾個比喻。以這些比喻做為他們的鏡子,要他們映出自己心中的惡念來。

他們既聽完了頭一個比喻:「兩個兒子」,想要趕快結束三十二節的辯論;但主卻不肯放鬆他們,隨即宣告:『你們再聽一個比喻』;意思說:「還有警戒與責備的話,你們當傾耳而聽罷。」當時的聽眾,雖是祭司長與長老們,但據路加福音所記,也有很多的百姓在旁聽(路加福音二十章9節)。

這個比喻,是引自以賽亞五章一至七節的話;因為祂來,不是要廢掉舊約的預言,乃是要成全,所以要聽眾聯想到先知的話,才將千年來神在猶太人的歷史上演變的事實,活現在他們的眼前。

『有個家主,栽了一個葡萄園』:『家主』是葡萄園的所有者「真神」,『葡萄園』象徵神親自栽植的以色列民或其邦國(詩篇八十篇8-16節;以賽亞書二十七章3節;耶利米書二章21節;以西結書十五章1-6節;十九章10節;何西阿書十章1節)。『周圍圈上籬笆』:表神的愛護與眷顧。因為籬笆多用荊棘造成,為要防避野獸的侵害(雅歌二章15節;尼希米記四章3節;詩篇八十篇13節)。按地勢看:迦南地的東邊,有加利利海、約但河、鹽海等;南邊是一片沙漠與山岳地帶的以東;西邊有地中海;北邊是利巴嫩山。神以這些天然的險要做為牆垣保護他們(參考:詩篇一二五篇2節)。為要與周圍的拜偶像的民族隔開,而保守選民的尊嚴,賜與他們神的律例、典章與誡命(民數記二十三章9節;利未記十一章44節;以賽亞書二十七章3節;撒迦利亞書二章5節)。也如同整理園地時,將石頭拋出園外,神將異族從迦南地盡都驅逐(申命記七章22、25節)。『壓酒池』:製葡萄酒的酒醡;『樓』是守望的樓,也是收藏果子的倉庫。表明所有的設備都已作完,只期待著收果子的節候來到之意。

『租給園戶』:『園戶』是管理真神的葡萄園的,領導猶太百姓的那些宗教上的領袖們;自認是摩西的後繼者(瑪拉基書二章7節;馬太福音二十三章2-3節)。『往外國去』:路加二十章九節,另有『住了許久』的話;均指著神是住在很遠的天上,而將管理權完全交在領導者的手裏,並給與自由行動。

『收果子的時候近了』:栽種葡萄樹的目的,並不是要欣賞它美麗花朵,更不是要取木料;只在乎收果子罷了。園主與園戶之間,應照約定的比率繳納果子的(參考:雅歌八章12節)。『果子』是表行為。這樣,神期待其百姓的是:悔改、信仰、順從或仁愛的果子(參考:列王紀下十七章13節)。『僕人』:是神所差遣的先知,在各時代的必要時期,帶有特別使命與信息之拔群的僕役。所以『僕人』與『園戶』,在於工作與使命完全不相同。按利未記十九章二十三至二十五節所定,園主不到栽種後第三年,不得喫園中的果子的。因為經過一段漫長的日子,似乎忘棄了他們是葡萄園的承租者,竟視為是他們的所有(參考:申命記八章17-18節)。所以就,『拿住僕人,打了一個,殺了一個,用石頭打死一個。主人又打發別的僕人去,比先前更多,園戶還是照樣待他們。』於馬可及路加兩福音中所載,關於園戶的暴逆行為比較詳細。這段是歷斂猶太人,不單不聽從先知的警戒,反而迫害他們的一個史實(歷代志下三十六章15-16節;馬太福音五章12節),如:耶利米先知被囚禁(耶利米書二十章1-2節;三十七章15節;三十八章6節);眾先知被殺(列王紀上十八章4、13節;十九章14節;列王紀下二十一章16節);撒迦利亞被石頭打死等(歷代志下二十四章19-22節),如希伯來書所記載:

『又有人忍受戲弄、鞭打、捆鎖、監禁,各等的磨煉,被石頭打死,被鋸鋸死,受試探,被刀殺;披著綿羊山羊的皮各處奔跑,受窮乏、患難、苦害,在曠野、山嶺、山洞、地穴飄流無定。』(希伯來書十一章36-38節)。

雖神對祂百姓顯出絕大的忍耐與寬容,但利未人的承罪,可給與此段比喻有意義的註釋(尼希米記九章26節)。

『後來打發他的兒子』;就是神的『愛子』,乃我們的主耶穌(希伯來書一章1-2、5節)。真神後來差遣主耶穌到世間來,是出自祂的慈愛與憐憫;既然祂是愛子,就是高超眾先知,有最高品格的基督(希伯來書三章5-6節)。猶太人的領袖是承認主耶穌為『承受產業的』主(希伯來書一章2節;以弗所書一章20-23節;腓立比書二章9節)卻『彼此說;我們殺他,佔他的產業。』他們謀害主的密議,經使徒約翰公開揭穿於全人類的眼前(約翰福音十一章47-53節)。『他們就拿住他,推出葡萄園外殺了。』:將要應驗主被釘在耶路撒冷城門外的各各他(希伯來書十三章12-13節;約翰福音十九章17-20節)。

「兇惡的園戶」之比喻,於三十九節已告結束,但主所用的是間接的語法,所以繼續說:『要怎樣處治這些園戶呢?』自然而然使聽眾下了自己的審判。如同大衛王聽完先知拿單所設的比喻,而按公義判罪說:『行這事的人該死。』(撒母耳記下十二章1-6節)。也如先知蒙頭巾去見亞哈王時,設話使王審判自己縱敵之罪一般(列王紀上二十章38-42節)。他們竟答說:『要下毒手除滅那些惡人,將葡萄園另租給按著時候交果子的園戶。』這句他們自己審判自己的話:竟應驗於主後七十年,提多元帥帶領羅馬大軍,攻陷耶路撒冷,而百姓遭遇慘殺;又猶太人被棄,神的祝福卻轉移到外邦人的身上等事上得到應驗(馬太福音八章11-12節;使徒行傳十五章7節)。也是他們自身的命運的一個宣言!既認出他們的命運,據路加所記,他們喊著:『這是萬不可的』,意思是:「千萬不可這樣。」(路加福音二十章1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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