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的婚姻」之比喻
(摘自林獻生《主耶穌的比喻》,1987年07月,棕樹出版社發行)
主耶穌在大宴席的比喻裡,把救恩比喻為參加天國的宴席。為什麼有些已經接受了邀請的人,最後卻失去了參加的福氣?願我們都能不錯過主的恩賜,謹慎完全與聖潔,參加主的筵席。 (Ru 摘要)
經文:馬太福音二十二章1-14節
馬太福音二十二章裏的「王子的婚姻」,因後半段提到賓客中,有不穿禮服的被逐一事,所以亦可稱為:「禮服的比喻」。
這段比喻是繼「兇惡的園戶」,為要答覆心懷惡意,又要捉拿祂的猶太領袖們,所設的第三個比喻。雖與路加福音十四章十六至二十四節的「大筵席的比喻」有略同之點,但前者是在聖殿裏所講的;而後者卻在一筵席上所說的比喻。所以就場所與時間看,兩者絕不相同。且前者的賓客拒絕邀請的語氣也較強;從這點看來,他們是罪大惡極的叛逆分子,也是早就蓄有反叛計劃的人,不過等到奴僕們來催請時,才表現出行動來罷了。
茲將「王子的婚姻」之比喻的內容略述於下:
『天國好比一個王為他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就打發僕人去,請那些被召的人來赴席;他們卻不肯來。王又打發別的僕人說:你們告訴那被召的人,我的筵席已經預備好了,牛和肥畜已經宰了,各樣都齊備;請你們來赴席。那些人不理就走了;一個到自己田裏去;一個作買賣去;其餘的拿住僕人,凌辱他們,把他們殺了。王就大怒,發兵除滅那些兇手,燒燬他們的城。於是對僕人說:喜筵已經齊備,只是所召的人不配。所以你們要往岔路口上去,凡遇見的,都召來赴席。那些僕人就出去到大路上,凡偶見的,不論善惡都召集了來;筵席上就坐滿了客。王進來觀看賓客,見那裏有一個沒穿禮服的。就對他說:朋友!你到這裏來,怎麼不穿禮服呢?那人無言可答。於是王對使喚的人說:捆起他的手腳來,把他丟在外邊的黑暗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茲將這段比喻,依照內容逐條解釋於下:
『耶穌又用比喻對他們說』:主耶穌為要教訓猶太領袖們,先設了「兩個兒子」的比喻之後,他們雖想要快結束『你仗著甚麼權柄作這些事?給你這權柄的是誰呢?』的辯論,但主卻不肯放過他們,便緊接著說:『你們再聽一個比喻』而向他們講下去。他們已明白主的責備,不但不悔改,還想要捉拿祂;不過因怕百姓,才不敢下手。既然他們不肯悔改,祂就不得不『又用比喻』來提醒他們。
『天國好比一個王為他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神的恩典或人與神之間的交通,聖經裏常以筵席(以賽亞書二十五章6節)或婚筵(以賽亞書六十一章10節;六十二章5節;何西阿書二章19節;以弗所書五章32節;哥林多後書十一章2節)做為比喻。
『就打發僕人去』:這是第一次差遣去請客的奴僕們──如施洗約翰(馬太福音三章1-2節)、十二使徒(馬太福音十章1-15節)、七十個門徒等(路加福音十章1-20節)。『請那些被召的人』:不是這時才要去請人來赴婚筵,從文法及設比喻之目的上看,是早已通報過,及至所指定的日子到,再打發人去邀請而已(參考:以斯帖記五章8節;六章14節)。所以是指神從創世以來,早已藉先知們,在各時代呼召猶太人來得恩典(路加福音一章70節)。但被邀請的那些人,『卻不肯來』,表他們無心來得福氣。
『又打發別的僕人』:這是第二批的奴僕們。指主升天之後所召的門徒,他們在五旬節那一天,還未進入教會,如司提反、保羅、巴拿巴等工人。他們不傳『天國近了』,他們是傳「耶穌的受死與復活」──『已經豫備好了,牛和肥畜已經宰了,各樣都齊備了』──這點是第一批奴僕們,還沒看過的。他們所傳的信息是『時候滿足』,人因犯罪不得進神國的那些阻礙,已靠他們所釘死的主寶血除去;人們雖無功勞,但進到神前的路,已藉祂開啟了(使徒行傳二章38-39節;三章19-26節;四章12、17、30節)。『不理就走了』:比喻中舉起兩種人為例,『一個到自己的田裏去,一個作買賣去。』即地主與商人。地主是要倚靠其錢財(提摩太前書六章17節),而商人是想要發財的(提摩太前書六章9節;路加福音十四章18-19節)。他們是以忙於這些俗事為辭,而不肯領受恩典。自古以來,人都是如此不肯領受恩典(以賽亞書六十五章2節;耶利米書六章16節;詩篇八十一篇10-11節;馬太福音二十三章37節)。
『其餘的拿住僕人,凌辱他們,把他們殺了』:『其餘的』人,就是恨惡福音的人。反抗真理的有從背面及從正面的兩種人。有人雖不厭惡福音,卻因貪愛世界而拒絕。另有人因驕傲、自義,被真理責備,竟變成敵基督的。這些虐待報信息的方法有三:暴行(使徒行傳四章3節;五章18節;八章3節)、凌辱(使徒行傳五章40節;十四章5、19節;十六章23節;十七章5節;二十一章30節;二十三章2節;哥林多後書十一章23-25節)、殺害等(使徒行傳七章58節;十二章2節)。
『王就大怒』:虐待使者即間接侮辱王本身(參考:撒母耳記下十章1-5節)。『發兵除滅那些兇手』:指主後七十年,提多元帥帶領的羅馬軍。他們雖不是『耶和華的軍隊』,卻也操在神的手中,用來懲罰罪人(以賽亞書十章5節;十三章5節;以西結書二十九章18-20節;耶利米書二十五章9節)。『燒燬他們的城』:耶路撒冷城是政治中心的城市(馬太福音五章35節),主曾預言過她將要遭遇的事(馬太福音二十三章38節)。早年巴比倫王曾焚燬過此城(列王紀下二十五章9節;耶利米書三十九章8節;五十二章13節;尼希米書一章3節)──原來被侵佔的城市常遭受如此的命運(民數記三十一章10節;約書亞記六章24節;八章19節;十一章11節;士師記一章8節;十八章27節;二十一章10節);如今主再藉這比喻,預言著耶路撒冷城將被焚燬,果然於主後七十年,就應驗了(參考:馬太福音二十四章1-2節)。
『只是所召的人不配』:倘他們有飢渴慕義的心,或喜歡赴羔羊的婚姻,就沒有不配的事。既然如此,王就吩咐奴僕『往岔路口上去,凡遇見的,都召來赴席。』主耶穌曾在馬太福音八章十一至十二節,已道出:『從東從西,將有許多人來,在天國裏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惟有本國的子民,竟被趕到外邊黑暗裏去。』因猶太人的不順行,成為外邦人得蒙救贖的機會(使徒行傳十三章46節;羅馬書十一章)。這些預言雖曾藉詩人、先知先說過(詩篇十八篇43-44節;以賽亞書六十五章1節),在於猶太人都是刺耳之言!(使徒行傳二十二章21-22節)。奴僕們遵命,『就出去到大路上』:如腓利到撒瑪利亞(使徒行傳八章5節),彼得到哥尼流那裏(使徒行傳十章24節),巴拿巴到安提阿(使徒行傳十一章22-24節),保羅往雅典城去,吩咐人人悔改信福音(使徒行傳十七章22節)。『不論善惡』賓客中有如拿但業、哥尼流,或自有律法的那些善人(羅馬書二章14節;參考:路加福音八章15節);稅吏罪人等罪加一等的惡人(詩篇五十八篇3-4節;參考:哥林多前書六章10-11節),都包括在內。如此,『召聚了來,筵席就坐滿了客。』
前段的比喻,是關於對那些拒絕福音的猶太領袖們的審罪與刑罰。而這段是對入神國者的有關於行為上的一段警言。雖被邀列在天國的筵席裏,但,是否已具備了資格?神如『手拿著簸箕』,能很正確地,將萬人的善惡加以分別(希伯來書四章13節)。
『王進來觀看賓客』:表客人已就席,因為如果客人未就席,王是不出來向賓客招呼的。那時王看見『有一個沒有穿禮服的』:按風俗,禮服是由王所賜的(參考:列王紀下十章22節)──王庫中堆滿了禮服或華貴的衣服,是表示王者的強大。既然是由王贈送,穿著禮服赴筵,可使贈與者得光榮,並添盛觀;相反的,不穿用即表示輕視與侮辱了。起初王還以溫柔的語調問他說:『朋友!你到這裏來,怎麼不穿禮服呢?』可見,是留給他有謝罪的機會。但『那人無言可答』:不管有任何理由,或有任何辯解(參考:創世記三章12-13節;撒母耳記上十五章21節),他們的錯處已顯明在那『無言可答』的事實上了。『禮服』:指由信而得稱義(羅馬書三章22節)及主所賜的新人──照神的形像:真理的仁義和聖潔造成的新人(以弗所書四章24節)。也是基督的義衣(啟示錄十九章7-8節;羅馬書十三章14節)。仁義包括信與聖潔。『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希伯來書十一章6節),又『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希伯來書十二章14節)。『王對使喚的人』:不是奴僕,乃是侍者,是指著天使(馬太福音十三章41、49節)。『捆起他的手腳來』:以手抵抗,以腳逃走既被捆住,這些動作全部失能(參考:使徒行傳二十一章11節;撒母耳記下三章34節)。如此,被逐出天上的教會(帖撒羅尼加後書一章9節)。『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西番雅書一章7-8節)。
末尾,主說一句『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來結束這段比喻。例如:出埃及時的六十萬百姓,除了迦勒、約書亞之外,都死在曠野(民數記十四章22-30節);十個探子之中,只有二人被選上(民數記十四章23-24節)。基甸召了三萬二千人,只選上三百人出陣殺敵(士師記七章3-8節);被召入宮的女子中,選為王后的只有以斯帖一個人(以斯帖記二章17節)等。如撒網的比喻,拉上岸來還要選擇的。
所以在主裏的弟兄姊妹們!當引以為鑑;勿錯過主的恩賜,又須謹慎完全與聖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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