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撒路--主所愛的人
(影浮撰,摘自《典型在夙昔》,1987年8月,棕樹出版社)
伯大尼是個村莊,在耶路撒冷東邊不遠,相距約六哩許。主耶穌每往猶太就寄居於此,因這兒有許多心愛的門徒。今其地稱為「拉撒路里」,就在橄欖山的東南坡。顧今名而思其義,可知「主叫拉撒路復活」(約翰福音十一章)之大神蹟,曾在一千九百多年前震撼了猶太地。 (Ru 摘要)
主所愛的人
拉撒路是馬大和馬利亞的弟弟,他們三人相依為命,居住在伯大尼--原意為「苦楚之家」,這而住著許多貧窮、受難、痛苦的百姓。雖然他們或許為一般人所藐視,但慈悲的主卻格外眷顧施恩。當拉撒路患病時,其姊差人去向耶穌報信說:「祢所愛的人病了」(約翰福音十一章1-5節),可見主是何等的愛他。
人生在世,若要為人所愛,或許要有外貌、口才、靈巧,否則就須具備錢財、名位、權勢等條件;然而,無所不知的主卻看人的內心。因此,一個若堪為天地之主所鍾愛,他將是何等福氣!
今日蒙恩的我們,本在罪中出生,於苦海中浮沉,活著毫無指望,但卻蒙主揀選,藉主血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深蒙救主大愛之人,豈可知恩不報?
為神的榮耀受苦
當耶穌聽見拉撒路生病時:「這病不至於死,乃是為神的榮耀,叫神的兒子因此得榮耀。」(約翰福音十一章4節)。果然,後來耶穌叫死了四天的拉撒路從石墓中走出來,讓周圍眾人看見神的榮耀,認識耶穌是能叫人復活的「生命之主」。顯然,拉撒路患病受苦是大有價值的,他不像有的人生病是因生活失慎,吃喝穿住不節制,或意外傷害所引起;他的病乃出於神的旨意,藉此吸引人歸主的名下。
信徒皆是主以捨命十架流血受死之重價所買,故要在身子上榮耀神(哥林多前書六章20節)。彼得嘗云:遭遇火煉的試驗倒要歡喜,因為是與基督一同受苦,可在救主榮耀顯現之時歡喜快樂(彼得前書四章12-13節)。
有人生病是因閉口不認罪而受主管教,故終日唉哼,叫苦不已;此等受苦不值得效尤。然而,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有幸作真神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即使身受痛苦,卻能行善而榮神益人,以完成神旨,豈不善美!
為主見證險遭殺害
當好些猶太人知道耶穌叫拉撒路死而復活之後,他們都要去找耶穌,且去看活生生的拉撒路,並決志相信耶穌;致使祭司長商議,想將耶穌和拉撒路一併殺害(約翰福音十二章9-11節)。拉撒路為主做活見證,卻因福音的緣故,險遭殺害而喪命。
使徒時代的教會常受逼迫。有一次,眾使徒從公會受逼迫遭棍打而被釋放之後,他們卻心裡歡喜,因被算是配為耶穌之名受辱(參:使徒行傳五章17-42節)。主曾應允:「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馬太福音五章10-12節)。
試問,為順服神旨,為使神大得榮耀,你可願像拉撒路一樣,甘心忍受病苦,且為神的道與救靈聖工,甚至遭受迫害,經歷危險,亦在所不辭?為完成使命,為使神國興旺,你是否肯犧牲世上的好處,飽嚐諸般的苦味,勇敢為主做見證,傳揚救世福音,甚至為道殉身,亦能光榮赴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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