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行恩道-1161期

談婚前的交友問題(下)

(摘自蔡貞《攜手同行》,1985年07月,棕樹出版社發行)|發佈日期:2025/07/24

世上許多潮流都是魔鬼巧妙安排出來的,牠善於說出似是而非的話,昔日曾如此引誘人類的始祖,現今還是這樣迷惑世人。世人相信沒感情基礎的婚姻不會幸福,可是我們看過不少戀愛而結婚的情侶,婚後便開始吵架。經戀愛的婚姻不一定美滿,熱戀的情侶容易發生超友誼的關係(中魔鬼的圈套)。為了保守身心聖潔,做一個完美的基督徒,應該避免婚前談戀愛。 (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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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事晚間去訪友。她們一家人正好在觀賞電視連續劇,她把劇中人物及劇情頻頻給我介紹:是一群年輕人的戀愛故事;甲男愛乙女,乙女卻愛丙男,但丙男並不喜歡乙女,他愛的是丁女,而丁女又愛甲男……。「那有這種事!」我脫口而說出心裡的感受,「是在演戲嘛。」她們都笑了。編劇人故意把劇情編得離奇曲折,藉以提高觀眾的興趣,原是無可厚非,但在短短三十分鐘的劇中,我從演員的兩句對白發現了嚴重的問題。這兩句話是:「愛是奉獻,不是佔有,愛的真諦是:讓你的情人去愛他所愛的人。」「愛是一回事,結婚又是一回事。」

目前婚前的交友,戀愛被公認為進入婚姻的必然途徑,自由戀愛已成為世界的潮流。世人認為不隨潮流行是表示落伍,然而看聖經怎樣指示我們:

△所以我們當越發鄭重所聽見的道理,恐怕我們隨流失去。(希伯來書二章1節)

世上的許多潮流往往都是魔鬼利用它巧妙的技倆所安排出來的。我們咀嚼上述兩句話,就不難識破魔鬼的詭計;牠善於說出似是而非的話,誘惑人上當,昔日曾經如此引誘過人類的始祖,現今還是如此迷惑世人。始祖亞當夏娃住在伊甸園的時候,神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世記二章16-17節)魔鬼把神的話改變一點點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創世記三章1節)「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創世記三章4節)就這樣,夏娃墜入其網羅了。今天魔鬼利用青年有豐富的感情,但不善於控制自己情感的弱點,改變愛的真諦「愛是奉獻,不是佔有」為:「讓你的愛人去愛他所愛的人,以示犧牲、奉獻」,造成感情的紛亂;更灌輸邪惡的戀愛思想說:「愛是一回事,結婚又是一回事」,改變神設立婚姻制度的原意,製造淫亂、糾紛。



自從教會設立了婚姻介紹委員會以來,與未信者通婚的情形已漸漸減少了,但欲逹到百分之百的理想境界,還得靠本會青年的合作與各位傳道、長執及介紹委員的加倍努力才行。為什麼婚齡的青年無法完全接受教會的安排,與同靈結婚?經我客觀的觀察分析,發現有兩大原因:

與世俗妥協。在心理上已完全接受自由戀愛是達成婚姻的必然途徑,認為由他人做媒而結婚是「盲婚」,是既落伍且不合理,也是沒面子的事。

無控制情感。明知不應該與未信者通婚,但在教會介紹對象以前,已經與未信者發生了感情。

世人相信沒有感情基礎的婚姻不會幸福,為了在婚前瞭解對方的一切,必須要互相交往,培養感情。可是我們著過不少由戀愛而結婚的情侶,婚後不久便開始吵架,有的甚至鬧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可見婚前的感情基礎不一定是可靠的。再說婚前想瞭解對方的一切,更是談何容易!臺灣有句俗語說:「睡破三件蓆,摸不著他心理。」天天生活在一起的夫妻要彼此瞭解,尚且這麼困難,更何况是熱戀中的情侶。年輕人感情脆弱,並且缺乏生活經驗,容易因一時的衝動,下了不正確的判斷,選錯對象而造成遺恨終身的結果。

× × ×

在南部某小鎮上有一條河,每年夏天成群的青年在河裡游泳,清一色都是男孩,因為鎭上民風純樸、思想保守,沒有一個女孩敢穿著泳裝與男孩共游。在二十多年前,居然在河裡出現了一個女孩,夾雜在眾男孩之間游泳,這事曾經轟動了一時。在小鎭上每一位女孩差不多都互相認識,我很了解她。她個性爽朗、無心眼、思想單純,只受過最基本的國民教育,缺乏學識與教養,我個人對她倒沒有什麽偏見,但她因口無遮攔,又善於外交,到處製造笑料,所以在鎮上是頗有名氣的「十三點」姑娘。當時有一位才貌雙全的男孩在河裡遇上她,而被她迷住了。經過一段時間的交往後,男孩決定與她結婚,這事震驚了全鎭民,尤其是他的父母、姊妹及親友,沒有一個不極力反對的。

「一個女孩敢穿著泳裝,在大庭廣眾之下,跟一群男孩泡在河裡,這種女孩不是神經有毛病,就是不知廉恥的下流貨,你要是把她娶進門,連袓先的名都被羞辱!」憤怒的父親咆嘯著。

「爸爸,請您不要侮辱她。她是我生平第一次遇到的最勇敢的女性,她忍受著眾人的輕視與嘲笑,以身作則要打破鎭民落伍的守舊觀念。」兒子冷靜的替她辯解。

「我平常連招呼都懶得跟她打,因為聽到她那無知識的言語,帶著『十三點』的語氣與大嗓門,看到她那沒有教養的狂笑的樣子,我就覺得噁心,暗自想那一個倒楣人,會娶她做媳婦,沒想到這個倒楣人竟是我自己的兒子……。」傷心的母親說到這裡已泣不成聲。

「媽媽,這是因您對她有偏見,您不了解她。她有一顆赤子之心,天真爛漫,不是『十三點』,我喜歡她那坦白爽朗的個性,至於沒有教養,我以後會慢慢教她,改變她。」兒子堅決地不肯讓步。

經過一段時間的爭執,家人看他沒有回心轉意的希望,最後警告他,若與她結婚,一定會後悔一輩子。男孩肯定的說:「我絕不後悔,結婚是我個人的事,一切後果由我個人來負責!」就這樣,他們結婚了。婚後不出三個月,常從新娘的房裡傳出哀叫聲,驚動左鄰右舍。原來是向來斯文懂禮的丈夫,被新婚妻子那老是逾越常規的言行惹得忍無可忍,竟出手毆打妻子,對她的感情很快的冷卻到極點。這位青年的「後悔」來得太早了,但他是勇於負責的人,既已親自種下不幸婚姻的因,就自己默默地承擔其苦果;他把全副精神灌住在子女的教育上,現在子女都已上大學了。他以由子女的成就所得到的安慰,來彌補心靈上的空虛,但遺憾的是子女長大後,雖然愛母親,卻無法尊敬她,因為母親無知的言行常迫使他們窘得無地自容。可以說「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呀!



今天引述這則故事,是為了提出幾個問題來,與主內的青年共同來分析、討論:

問:當初為什麽男孩把女孩輕浮的舉動,視為可佩服的勇敢行為?

答:因為先被她玲瓏的體態迷住了,一旦心被擄去,就喪失理性與辨別是非的能力,分不清是情慾或是愛情,也可以說由情慾產生愛情。

問:為什麼當初把她的缺點全視為優點,還自以為「眾人皆醉我獨醒」?

答:因為被愛情衝昏了頭,迷失了自己,這就是所謂「情人眼中出西施」,也就是「把情人的麻臉當酒窩」的最隹例證吧!

問:如果他不是在這種情拀之下邂逅她,而是經人介紹才認識的,會對她發生好感嗎?

答:可以斷言絕不。因為他是一位正派、頭腦冷靜的知識青年,有敏銳的判斷能力,恐怕逃都來不及呢!

問:他們在婚前不是有最羅曼蒂克的感情基礎嗎?為什麽婚後還不出三但月就冷卻到極點?

答:因為婚前情侶見面的時間有限,為了討情人的歡心,互相掩飾自己的缺點,拿出最好的一面給對方看,因此在婚前想了解情侶的為人是談何容易!婚後,不必再掩飾了,天天生活在一起,婚前見面時的那種興奮與陶醉的情緒消失了,互以實實在在的面目相對,冷眼看清對方,這才驚奇地發現:以前看成「酒窩」的,原來是一臉的「麻子」!因此不管熱戀過幾年,在婚前想知道「真正的他」是不容易的。男女之間的感情隨時會變質,甚至有完全消失的可能性,因此婚前所培養的感情不一定完全可靠。

如果說由戀愛結合的婚姻才會美滿,那麽勸各位青年不要談戀愛是不近情理的事。但事實如何呢?美國是談戀愛最風行的國家,但離婚率也是世界之冠。六十六年十二月十六日,臺北市家庭計劃推廣中心發表一則新聞:據統計;十五至十九歲年輕媽媽佔已生育女性百分七十強,要比二十到二四歲的媽媽多了一半,多為先懷孕而補行婚禮。同時發現幾乎十分之一的年輕夫妻,因為對組織家庭的認識不夠而告離異。由以上的各種實例中,可以得到兩個結論:

經過戀愛的婚姻不一定美滿。
熱戀中的情侶容易發生超友誼的關係(因中魔鬼的圈套)。



因此為了保守身心的聖潔,做一個完美的基督徒,是否應該絕對避免婚前談戀愛?

古代的婚姻制度雖然也會造成悲劇,但現在婚前的自由戀愛,帶給青年更多折磨和痛苦,如失戀、三角戀愛、毀容、情殺、自殺……等。這都是盲目的相信「愛情是神聖」「愛情至上」等錯誤思想的結果。許多人在婚前或非夫妻之間為此受折磨,還以為是為神聖的愛受苦,很值得。我們知道這些思想是出於魔鬼,並非出於神。因為神創造人的時候,已經規定了人倫道德及婚姻制度;神所配合的夫妻,婚後可享受恩愛的生活。因此我們若想蒙主悅納、賜福,就要好好的約束自己的心,控制自己的情感,不要像世人選擇自由戀愛的方式找對象。在我們未能確定對方是否神賜給我們的另一半時,若先動了感情,這不但有可能浪費自己的感情,也有可能會傷害到自己或對方的心。

對方若不是神配合的另一半,就是有了感情,也會失去,可見婚姻是強求不得的。假如完全不把神的配合放在腦子裡,愛上一位未信者,並互相交往,後來迷途知返,與同靈結婚,那麼不但白白地浪費感情,而且傷害到那位未信者的心,豈不成為沒有愛心的行為嗎?這樣做怎能榮耀神?因此還沒有確定對方是否神賜給你的另一半前,不管對主內的,會外的,都不要動感情。還有一件應謹慎的,就是男女青年同靈之間,雖然大家很親熱,但言行舉動仍要有分寸,「保持距離,以策安全」,不要因你的舉動讓某一個人發生誤會,傷了某人的心,如果這樣也算是沒有愛心的行為。曾經有一位青年,常有意無意的對甲姊妹多看幾眼,且常對她說幾句特別關懷她的話,引起甲姊妹對他發生微妙的感情,其實他對甲姊妹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好感;後來這位青年與另一位姊妹訂婚了,使甲姊妹傷心欲絕。這事該由誰來負責?你能怪甲姊妹自作多情嗎?不過我還是要勸甲姊妹,要控制自己的心,不要浪費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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